與國家助學金發放時間相關的原則是:國家助學金應該幫那些家庭經濟困難上不起學的學生順利地完成學業,而不是單純按照學習成績“排出壹二等”的做法。再有壹點就是應該實事求是,而不僅僅靠壹張“貧困證明”來界定,避免出現弄虛作假的發了壹筆又壹筆,真正貧困的學生卻面臨著失學、餓肚子的現實,所以助學金的名單壹般是要求公示的。助學金壹般都是國家撥款或者是學校內部籌集的資金幫助那些學習優秀但家庭困難的孩子的補助資金。國家規定是每人每年3500元、但學校資金足的話會多發點,具體按學校規定。
如果要申請助學貸款,就必須要縣民政部的貧困證明也就是證明上必須有三個印章,剛開始去大學可以進綠色通道,就可以不繳學費,但必須要證明,還要家長的承諾書,相關的手續在錄取通知書裏應該有,認真閱讀就可以了,壹般是按照這個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