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將足額還款金額轉入被扣款的銀行卡,然後向公積金貸款機構申請重新扣款;
2.單位繳納公積金扣款日余額不足的,可以在後續時間補繳,單位應當按時足額繳納住房公積金;
3.當個人還款賬戶中余額不足時,應立即存入足夠的月供,以便銀行再次扣款;
4.使用公積金賬戶時,建議綁定個人銀行卡,以備不時之需。
關於繳納公積金的規定:
1.繳納比例:公積金的繳納比例通常由當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規定,壹般為職工工資的壹定比例;
2.繳納主體:公積金由用人單位和職工個人共同承擔繳納,雙方按照規定比例繳納;
3.繳納時間:公積金繳納時間壹般為每月壹次,具體日期由各地規定;
4.賬戶管理:職工公積金繳存個人賬戶,可用於住房貸款、租房等住房相關支出;
5.繳費機制:如果職工公積金賬戶被拖欠,可以通過繳費解決,繳費程序必須遵循當地公積金管理中心的規定。
綜上所述,當公積金扣款日賬戶余額不足時,可采取以下補救措施:向關聯銀行卡轉賬並申請重新扣款,單位稍後補繳公積金,個人及時補足月供,或綁定個人銀行卡緊急扣款,保證公積金貸款正常還款和賬戶信用良好。
法律依據:
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
第十三條
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在受委托銀行設立住房公積金賬戶。單位應當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辦理住房公積金繳存登記,為本單位職工辦理住房公積金賬戶設立手續。每個職工只能有壹個住房公積金賬戶。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建立職工住房公積金明細賬,記錄職工個人住房公積金的繳存和提取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