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報訊昨日,北京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發布通知,推出多項惠民便民措施,為公積金貸款申請人還款提供便利。
為了方便還貸,增加了還貸的提款方式。也就是說,公積金賬戶的余額可以直接用於還貸,不需要從固定賬戶中提取用於還款。
通知中明確,自今年7月1日起,已受理的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借款人,可在每年6月、7月合同約定的還款日,申請使用其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資金直接償還貸款。但對於組合貸款,還貸業務僅支持沖抵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商業貸款的還款按照商業銀行的規定執行。
65438+合同約定的10月份和7月份的還款日可以用來還貸。
用公積金還貸,是指在住房公積金貸款中繳存的職工,可以申請將個人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余額沖抵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本息。
與信用卡約定還款類似,使用公積金還款時,借款人授權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在約定扣款日自動扣劃住房公積金賬戶的存款余額,以沖抵當期貸款的全部還款金額。
在壹些已經使用公積金還貸的地區,有壹次性還款和按月還款兩種方式。壹次性還款是指每年從受委托銀行提取壹次住房公積金賬戶余額,壹次性償還貸款本金,還款後根據剩余貸款本金和還款期限重新計算每月還款額。按月還款是指每月從客戶公積金賬戶中直接提取當月貸款本息的方式。提取的公積金金額不足時,委托人應當及時補足還款額。
此次北京明確,為方便還貸,增加還款方式,合同約定還款日為每年6月、5438+10月、7月,借款人可申請使用其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資金直接償還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
還貸的便利性主要在於這種還款方式減少了住房公積金提取的中間環節。例如,王先生的公積金每月10到帳,每月20日是其住房公積金貸款的還款日。以前,王先生需要定期從公積金賬戶提取存款,轉到指定銀行賬戶還款。增加還貸業務後,王先生公積金賬戶裏的錢會自動還貸,不會轉入個人賬戶。
簽訂借款合同時,可以同時申請還款。
北京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相關負責人介紹,今年7月1起申請辦理還貸業務的借款人,必須在管理中心(不含中央直屬機關分中心、中央國家機關分中心、北京鐵路分中心)建立住房公積金賬戶,並符合提取條件。
對符合沖抵條件的,從借款人住房公積金賬戶中提取資金進行沖抵。如果借款人和丈夫都符合沖抵條件,先從主借款人住房公積金賬戶沖抵,再從借款人住房公積金賬戶沖抵。
抵銷的下限是約定的還款金額。當約定還款金額高於剩余貸款本金、利息和罰息之和,或者是貸款的最後壹期時,則以剩余貸款本金、利息和罰息之和沖抵。借款人住房公積金賬戶內存有人民幣65,438+00元。若沖抵失敗,當月還款金額應根據借款合同從借款人預留的還款賬戶中全額扣劃。
如2020年8月10日,借款人獲得貸款1.2萬元。2021 1 10日,借款人住房公積金賬戶余額為15010元,約定還款金額為10000元。根據沖抵貸款還款規則,當日沖抵65,438+05,000元,約定還款金額不從借款人預留還款賬戶中扣除。但如果借款人住房公積金賬戶余額為9810元,小於約定還款金額10000元,則說明當日還款失敗,約定還款金額10000元將從借款人預留還款賬戶中扣除。
相關負責人表示,借款人可以在簽訂借款合同的同時申請辦理還貸業務,也可以在貸款發放後到市內各營業網點辦理。“建議借款人在簽訂借款合同時辦理,減少跑壹趟。”
此外,相關負責人表示,借款人在簽訂借款合同時,應同時辦理還貸業務,無需單獨辦理購房提取業務,住房公積金賬戶余額先用於還貸。壹旦開通還貸業務,借款人原有的其他購租提款事項及約定提款業務自動終止。
亮點1
北京住房公積金貸款人免收二手房鑒定費。
通知明確,為進壹步減輕借款人負擔,2019年9月16日後發放的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二手房鑒定費不再由借款人承擔。
7月1起,組合貸款由貸款受托銀行承辦,非組合貸款由北京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承辦,並返還貸款申請人繳納的二手房鑒定費。
在房屋買賣中,借款人申請二手房貸款時,通常由銀行指定的評估機構進行評估,用於銀行確定產權價值,確認貸款金額。鑒定費的具體收費標準根據市場調節而浮動,實際情況中壹般由購房者即貸款申請人承擔。
北京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相關負責人解釋,貸款申請人無需繳納二手房評估費,這也意味著購買二手房並申請公積金貸款的貸款申請人無需自行辦理房屋評估手續,而是為了防範公積金貸款風險,改為由貸款經辦部門內部核查。
二手房評估費怎麽退?相關負責人表示,貸款放款銀行會根據貸款申請人留下的聯系方式,主動聯系貸款申請人進行登記核實,貸款申請人也可以聯系貸款放款銀行進行登記備案。
據其介紹,為方便借款人,非組合貸款二手房評估費返還至公積金貸款還款賬戶,組合貸款二手房評估費返還方式由貸款人和借款人共同確認。
目前住房公積金貸款二手房鑒定收費標準基本在600元/件左右,壹般由貸款申請人承擔。新措施實施後,這600元就不用再交了。
亮點2
公積金貸款不再需要紙質申請表。
根據通知,申請貸款和變更業務時,不再要求申請人填寫和提交紙質申請表。對他們提供的購房合同原件進行核實並保存在電子檔案中,可以錄入信息並簽字確認。對通過個人網商平臺等線上渠道提交的變更申請,貸款受理部門應在1個工作日內完成審核。
北京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相關負責人告訴記者,簡化申請人工作材料後,貸款業務文件由25個減少到16個,其中需要借款人簽字的文件減少了6個。借款人需要提供的材料減少了9份,包括申請新增住房貸款的購房合同及貸款申請表復印件、申請二手房貸款的購房合同及貸款申請表復印件、四類貸款變更業務對應的四份變更申請表、借款人延長貸款期限的審批意見等。,無需再次提交。
此外,通知還明確,啟用新申請表,取消二手房轉讓協議;啟用審計移交表;啟動新的貸款合同,解除委托貸款合同;啟動收證合同,取消收證協議,明確新房、二手房公積金貸款抵押登記由擔保中心完成。其中,新借款合同為四方合同,中心為借款合同的主體,明確中心為貸款(非組合貸款)的抵押權人。
貸款發放完成後,受托銀行應在5個工作日內告知並確保借款人知曉貸款發放日、還款日、最低還款額等還款信息,並通知借款人領取貸款合同等資料。如果借款人選擇郵寄貸款,受托銀行應以特快專遞方式將貸款合同郵寄至借款人提供的地址。
為了加強信用審查,北京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還強調,如果申請人為失信人,其貸款申請將不予受理。
新京報記者吳嬌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