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學習內容
2020年廣東省會計專業人員繼續教育培訓內容如下:
(壹)企業會計準則、解釋及應用指南的相關內容;
(二)政府會計準則體系、解釋及相關內容;
(三)行政事業單位內部控制規範的相關內容;
(四)小企業會計準則、小企業內部控制規範等相關內容;
(五)管理會計相關內容;
(六)企業內部控制基本規範及配套指引的相關內容;
(七)能拓展業務語言和企業會計準則通用分類標準的基礎知識;
(八)《會計法》、《會計師管理辦法》、《會計基礎工作規範》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
(九)縣級以上財政部門認定的其他內容。
會計專業技術人員可以選擇上述內容進行學習。
二、信用要求
累計完成不少於60學分。2020年繼續教育學分確認截止時間為2021 5月31,到期後不再申請補考教育。信用計量標準按照《規定》第十三條計算。采用培訓方式完成的,面授學習時間不少於3天,遠程在線學習時間不少於24小時。繼續教育科目學分在廣東會計信息服務平臺()註冊確認。
三。學習形式和管理原則
(壹)省直單位會計專業技術人員的繼續教育和註冊管理。
省直單位會計專業人員繼續教育的學習形式和學分確認辦法。省直單位應督促本單位會計專業技術人員在廣東省會計信息服務平臺完成信息采集後,完成當年繼續教育並按時辦理學分登記。
省直單位如采取面授方式完成繼續教育,可自行選擇有資質的面授培訓機構開展培訓,錄入自己的會計人員繼續教育記錄。委托高等學校和省級以上會計行業協會采取面授方式進行繼續教育的,省級以上高等學校和會計行業協會可以記錄面授情況,計入學分。
(二)會計專業技術人員實行屬地管理原則。
會計人員應當按照單位(住所)所在地財政部門頒布的有關規定完成繼續教育。各地市財政部門應根據《條例》和本指南制定本地會計專業人員參加繼續教育的相關規定,並督促其盡快完成信息采集,確保本地會計專業人員繼續教育工作順利開展。
深圳市會計專業人員繼續教育專業科目學習和學分登記政策由深圳市財政局另行制定。
(三)繼續教育學分的註冊和申報通知到廣東省會計信息服務平臺。
會計人員和用人單位均通過廣東省會計信息服務平臺登記申報信用事項,網上提交相關材料後無需再另行提交紙質材料。
2020廣東河源會計繼續教育登錄入口:廣東省財政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