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2065 438+06]76號
所有人壽保險公司:
為進壹步完善人身保險精算制度,充分發揮保險保障功能,維護保險消費者合法權益,促進人身保險業持續健康發展,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壹、保險公司應著力提高保險產品的風險保障水平,保險金額應符合以下要求:
達到年齡比的下限
18-40歲160%
41-60歲140%
61歲以上120%
保險公司開發銷售的個人定期壽險、個人養老保障、個人終身壽險和個人護理保險產品應當符合以下要求:
其中,到達年齡是指被保險人的原投保年齡,加上當時的保單年數,再減去1。
身故保險的責任至少應包括疾病身故保障責任和意外身故保障責任。
二是保險公司應根據精算原理、產品實際銷售和管理成本以及公司自身經營實際,合理確定壽險產品的預定附加費用、風險保費、初始費用、退保費用等各項費用的收取。自本通知實施之日起,中國保監會不再受理盈利測試結果顯示新業務價值為負值的新產品的審批和備案。盈利測試的主要假設與實際經營結果存在重大差異的,保監會將依法追究總精算師責任。
三、保險公司應根據自身的業務實踐、市場利率水平、投資市場的變化等情況。、科學合理的產品定價,並根據外部市場的變化及時調整。
自本通知實施之日起,萬能險責任準備金評估利率上限調整為年復利3%。
自本通知實施之日起,保險公司應當按照有關規定,將新開發的預定利率或者最低保證利率不高於評估利率上限的人身保險產品報送中國保監會備案,新開發的預定利率或者最低保證利率高於評估利率上限的人身保險產品報送中國保監會審批。
四、保險公司提供保單貸款服務,保單貸款比例不得高於保單現金價值或賬戶價值的80%。保險公司不得接受投保人用信用卡支付有現金價值的人身保險費和償還保單貸款。
5.各公司應嚴格執行《中國保監會關於規範中短期人身保險產品的通知》(保監發[2065 438+06]22號)的相關規定,按照實質重於形式的原則和相關認定標準,做好產品預期存續期的評估工作。
(1)2017 65438+10月1日起,投資連結保險產品和變額年金保險產品按照中短期產品的定義要求進行評估和報告。
(2)2065 438年6月+2007年65438+10月1日起,保險公司不得將終身壽險、年金險、護理險設計為短期產品。
(3)自2065 438+07 65438+10 1日起,對於附加萬能險、附加投連險等附加保險產品,應單獨評估產品的預期存續期,判斷是否屬於短期產品。
(四)對預期存續期的評估與產品實際運行存在明顯偏差且未及時糾正的,或者中短期存續期產品數據存在瞞報、少報、漏報的,中國保監會將依法追究公司總精算師的相關責任。
6.保險公司董事長和總精算師應當切實加強中短期產品的資本管控和業務規劃,根據公司資本實力等因素合理確定中短期產品的保費規模。保險公司中短期產品的年保費收入應控制在本條要求的限額內。
(1)自2016 65438+10月1日起,保險公司中短期產品年保費收入應控制在公司投入資本和最近壹季度末凈資產的2倍以內。
(2)2015年短期產品保費收入高於當年投入資本和凈資產2倍的保險公司,給予5年過渡期,從2016 1。過渡期內,保險公司中短期產品年保費收入應控制在基準額度內。
基準金額=最近壹個季度末投入資金和凈資產較大的那個×2+(1-0.2t)×(2015年度短期產品保費收入-2015×2期末投入資金和凈資產較大的那個),t=年度-2015年度範圍為2005年度。
(3)保險公司銷售的預期保單存續期超過65,438+0年、不滿3年(不含3年)的中短期產品,年保費收入應控制在2065,438+06年總限額的90%以內,2065,438+07年總限額的70%以內。
(4)自2019 65438+10月1日起,保險公司短期產品年度規模保費收入不得超過當年總規模保費收入的50%;2020年6月5438+10月1日起,保險公司短期產品年度規模保費收入不得超過當年總規模保費收入的40%;自2021 1 1之日起,保險公司短期產品年度規模保費收入不得超過當年總規模保費收入的30%。
(五)對中短期產品違反額度要求的保險公司,保監會將按規定對相關公司采取停止部分或全部新業務等監管措施。
七、保險公司總精算師作為公司產品精算管理的第壹責任人,應嚴格按照監管要求和精算原則,切實履行職責。保險公司應當建立產品定價追溯機制,總精算師應當定期評估產品定價假設的合理性。產品定價發生率或退保率與實際經營結果存在重大偏差的,應當向中國保監會報告並及時說明。因主觀或故意原因,保監會將依法追究總精算師責任。
如果保險公司在利差損、償付能力、現金流等方面存在重大風險。、或者產品精算方面出現重大違法違規行為的,總精算師應當及時向中國保監會報告。未及時報告的,保監會將依法追究總精算師責任。
八、本通知自發布之日起執行。對於不符合本通知要求的保險產品,應在2017年4月1日前全部停售。中國保監會此前發布的相關規定與本通知不壹致的,以本通知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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