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11年4月20日之後發放的住房公積金貸款計入住房公積金使用次數。
2.鑒於目前全國不動產登記查詢系統尚未聯網,各分中心要相互配合協助查詢夫妻雙方戶籍所在地不動產權登記情況,戶籍所在地暫限定為贛州市行政區域範圍內。
3.在贛州市中心城區範圍內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最高額度為50萬元;在贛州市其他縣範圍內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最高額度為40萬元。
4.購買自住住房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首次使用住房公積金貸款的,首付款不得低於所購住房總價的30%,貸款額不得超過所購住房總價的70%;第二次使用住房公積金貸款的,首付款不得低於所購住房總價的50%,貸款額不得超過所購住房總價的50%。
5.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首次使用住房公積金貸款的,貸款額不得超過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登記的建築面積按每平方米1500元計算的建造總價;第二次使用住房公積金貸款的,貸款額不得超過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登記的建築面積按每平方米750元計算的建造總價。
6.購買拍賣住房的住房公積金貸款,可參照購買二手房住房公積金貸款業務流程辦理。
7.信譽良好、房地產開發資質為壹級或二級的企業,按住房公積金貸款金額的3%交存住房公積金貸款階段性擔保保證金;信譽良好、房地產開發資質為三級、四級或暫定級資質的企業,按住房公積金貸款金額的5%交存住房公積金貸款階段性擔保保證金。房地產開發企業辦理住房公積金貸款準入手續,無需再提供土地或在建工程是否抵押證明資料。
8.第二次使用住房公積金貸款,貸款利率按照同期首次使用住房公積金貸款利率的1.1倍執行。
9.住房公積金貸款計算公式:
職工可貸金額=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12×最長可貸款年限×繳存時間系數+住房公積金個人繳存賬戶余額×個貸率系數。
夫妻雙方均繳存住房公積金的,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額為分別計算個人可貸金額之和,但不得超過購房所在地的貸款最高額度。首付款與貸款額之和不得超過所購住房總價。
繳存時間系數視職工繳存住房公積金時間而定;個貸率系數根據我市住房公積金營運情況適時作調整,以上壹年度12月底的數據確定;2021年我市個貸率系數取值為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