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5日,福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關於有效應對疫情促進城市開發建設穩定發展的辦法》。
福州市相關部門人士介紹,文件從履約期限、銷售支持、財稅政策、行政審批等四個方面制定了10條措施,幫助企業渡過難關,助力打贏疫情防控戰。
據觀點地產新媒體報道,十項措施如下:壹是推遲項目開工和竣工期限。受疫情影響的開發建設項目(含房地產項目,下同)按疫情壹級響應時間順延。已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的,交付期順延,免除企業違約責任。
二是項目預售期延長受疫情影響。土地出讓合同明確約定商品房預售期的,預售期按照疫情壹級響應時間順延。
第三,調整受疫情影響的開發建設項目土地出讓金繳納期限。疫情壹級響應期間應繳納的土地出讓金順延至疫情壹級響應後10天。
四。調整土地履約監管協議簽訂土地履約監管協議的開發建設項目受疫情影響,項目產值、稅收、投產期限等監管指標不達標的,按照疫情壹級響應時間按比例免除違約責任。
動詞 (verb的縮寫)調整商品房預售條件疫情防控期間,商業地產項目達到總投資25%以上的,按規定辦理商品房預售審批手續(安置商品房仍按原規定執行)。經營性房地產項目在繳納50%的土地出讓金後,可以提前進行不動產登記,在繳納全部土地出讓金後正式登記。加快商品房合同網上簽約和備案,促進商品房銷售,支持企業及時回籠資金。
不及物動詞拓展疫情防控期間房地產銷售模式,為減少人員聚集,開發建設項目除部分熱點樓盤外,壹律不以公證搖號方式銷售,引導房地產企業在互聯網上搭建網上銷售平臺,實行網上公開認購、開放選房銷售模式。
七、支持安置房建設的配建安置房項目,受疫情防控影響不能組織選房的房地產企業及時收回購房款,經當地政府確認安置人數後,經市房管局、市財政局審核,按程序撥付購房款。
八、加大住房公積金的支持力度;開發建設項目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後,應當提前辦理公積金貸款房產備案手續。疫情防控期間,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不能正常還款的,不予逾期,不收取逾期利息。
九、優化行政許可審批;積極推進代理服務和審批機制,合法的工程施工許可可允許審核施工圖,按承諾時間補齊,開展網上行政審批,推行統壹身份認證、電子證照等網上審批配套措施,實現網上受理、網上審批、快遞送達。不再要求申請人通過電子證照感知提交申請材料。
十、落實財稅金融支持政策。認真落實人民政府等五部門《關於進壹步加強新型冠狀病毒肺炎防控金融支持的通知》,加大信貸支持力度,降低企業融資成本,對受疫情嚴重影響到期還款有困難的企業,給予展期或續貸。因疫情無法按時納稅的企業,延期納稅時間最長為3個月。
廈門樓市措施:加大對房企的資金支持,對長租公寓適當減免租金。
2月14日,廈門發布《關於積極應對新型冠狀病毒疫情促進房地產市場健康發展的若幹工作要求》。
這些措施包括支持房地產企業盡快開工建設,適當調整新建商品房項目預售許可項目形象進度審批標準,加大對房地產開發企業的資金支持,確保購房人公積金貸款及時發放,適當降低長租公寓租金等。
觀點地產新媒體稱,該文件要求執行期限為自發布之日起至2020年底,執行期限已在文中規定。
其中包括:1。支持房地產企業盡快開工建設,符合條件的項目納入優先保障項目名單。
二是疫情防控期間,房地產開發企業要切實承擔責任,認真落實各項疫情防控措施,辦公場所和銷售現場必須按要求做好工作人員的消毒防疫管理,逐步恢復正常辦公,有序開放銷售現場,記錄進出營銷現場的人員信息和體溫。疫情期間,鼓勵企業實行網上辦公;無特殊情況,房地產項目推廣銷售主要采取網絡營銷、定向營銷、分散營銷等方式,不組織人員集中的現場銷售活動;銷售人員要做好個人防護,加強壹對壹的服務關系,避免銷售人員與客戶的交叉接觸,將感染風險降到最低。
三、根據疫情對建設進度的影響,可適度調整新建商品房項目預售許可項目形象進度審批標準。
四、加大對房地產開發企業的金融支持,適當調整商品房預售資金監管方式。房地產開發企業憑銀行保函或上市公司所屬控股公司(或母公司)提供的保函,沖抵不高於保函金額的預售監管資金。
五、確保住房公積金貸款及時、足額發放。疫情防控期間,住房公積金貸款受托銀行優先安排信貸資金,確保住房公積金組合貸款及時發放。增強職工支付房租能力,支持無房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支付房租,按季度及時撥付資金。
六、疫情防控期間,因疫情防控造成生產經營困難的單位,可以申請階段性降低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或者緩繳;疫情防控期間,單位緩繳住房公積金,並在疫情結束後的次月完成繳存的,按正常繳存受理職工住房公積金貸款申請。
七、疫情防控期間,對因感染新型冠狀病毒住院或隔離治療、參與疫情防控、因疫情暫時失去經濟來源的職工及其配偶,在疫情防控期間緩還住房公積金貸款,疫情結束後次月還款,不逾期處理,不罰息。
八、加快中央財政支持住房租賃市場發展試點專項資金的批復,加快企業扶持資金分批到位,壹季度完成首批預付資金。
9.疫情防控期間,支持國有企業適當減免或緩繳自持長租公寓兩個月租金,倡導機構租賃企業適當減免或緩繳兩個月租金,並根據疫情發展情況進行調整。疫情期間,對上述實行租金優惠的企業,可按減免稅期間繳納的房產稅、土地使用稅給予50%的扶持,扶持金額不超過減免稅總額。
湖南衡陽:實行住房補貼、加快發放按揭貸款的房企可以分期付款。
2月14日晚,湖南省衡陽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會同衡陽市委人才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衡陽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財政局發布《關於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的若幹政策(試行)》。
據觀點地產新媒體介紹,該試行政策名為“平衡十七條”,內容涵蓋住房補貼、降低開發企業土地資金使用成本、控制土地供應總量、加大住房公積金支持力度等。
《政策》提到,購買新建商品住房(含住宅和非住宅,非住宅不含車位、車庫、雜物間)和現有住房,簽訂網簽協議並繳納契稅。繳納的契稅稅率為1%的,市財政按照繳納的契稅全額補貼購房人;繳納的契稅稅率為1.5%的,市財政按繳納契稅的2/3補貼購房者;繳納的契稅稅率在2%以上(含2%)的,市財政按繳納契稅的50%對購房人進行補貼。新建商品住房項目地下車位首次出售的,由市財政按照1000元/個的標準對購房人進行補貼。
此外,《政策》還擴大了人才購房補貼範圍。在原有基礎上,提出非“雙壹流”高校全日制本科生可獲得壹次性住房補貼5萬元。
住房公積金方面,政策表示要加大住房公積金支持力度,加快按揭貸款進度。開發項目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房屋形象進度達到1/5的,可在預抵押到位後發放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調整公積金使用政策。實施差別化支持政策,A級信用企業抵押項目辦理時間減少30%;對於有土地抵押的項目,風險評估可控後,落實企業承諾後可辦理準入和放款。
在房企購地方面,衡陽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提出降低開發企業土地資金使用成本。對房地產項目租賃用地,可按計劃分期繳納地價款,並辦理相應的不動產登記手續。土地出讓總價款的50%在《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簽訂後壹個月支付,余款在辦理土地不動產登記前支付,最長不超過12個月。
同時,房地產開發企業購買土地,在簽訂土地出讓合同並支付不低於50%的土地出讓金後,各相關職能部門可辦理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規劃設計方案審查、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施工許可證等行政審批。辦理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時,必須繳納相關費用,辦理相關手續。
衡陽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提出,接下來要控制土地供應總量,緊緊控制與土地供應總量和招商引資相匹配的開發用地。嚴控工業用地退化和平臺公司合作開發土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