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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方和受托方是什麽意思?

法律解析:委托人:指委托他人代為處理事務的人。

受托人:接受他人委托代為處理事務的人。

委托方對應受托方。有委托人就壹定有受托人,受托人的權利來自委托人的授權。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九百壹十九條委托合同是委托人和受托人約定由受托人處理委托人事務的合同。

第九百二十條委托人可以委托受托人處理壹項或者數項特定事務,也可以委托受托人處理全部壹般事務。

第九百二十壹條委托人應當預付處理委托事務的費用。委托人應當償還受托人為處理委托事務支付的必要費用並支付利息。

第九百二十二條受托人應當按照委托人的指示處理委托事務。如需變更委托人的指令,須經委托人同意;因緊急情況難以與委托人取得聯系的,受托人應當妥善處理委托事務,但事後應當及時向委托人報告情況。

第九百二十三條受托人應當親自處理委托事務。經委托人同意,代理人可以轉委托。轉委托經批準或者追認的,委托人可以直接指示第三人轉委托事務,受托人只對第三人的指定和指示負責。轉委托未經批準或者追認的,代理人應當對轉委托的第三人的行為負責;但是,在緊急情況下,受托人需要委托給第三方以維護委托人的利益。

第九百二十四條受托人應當按照委托人的要求報告處理委托事務的情況。委托合同終止時,受托人應當報告委托事務的處理結果。

第九百二十五條受托人在委托人授權範圍內以自己的名義與第三人訂立的合同,第三人在訂立合同時知道受托人與委托人之間的代理關系的,該合同直接約束委托人和第三人;但是,除非有確切證據表明該合同僅對受托人和第三人具有約束力。

第九百二十六條受托人以自己的名義與第三人訂立合同時,第三人對受托人與委托人之間的代理關系不知情,因第三人的原因致使受托人不能履行對委托人的義務的,受托人應當向委托人披露該第三人的情況,以便委托人可以向第三人行使代理權。但是,第三人在與受托人訂立合同時知道委托人不會訂立合同的除外。

如果因被代理人的原因導致代理人不能向第三人履行義務,則代理人應向第三人披露被代理人,因此第三人可以選擇代理人或被代理人作為相對人主張其權利,但第三人不得改變所選擇的相對人。

委托人對第三人行使受托人權利的,第三人可以向委托人主張其對受托人的抗辯。第三人選擇委托人作為其相對人的,委托人可以主張其對受托人的抗辯和受托人對第三人的抗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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