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會。
壹般我需要辦理借款合同的簽訂。如果發現身份證被盜,有貸款嫌疑,建議及時向公安機關報案。同時可以在銀行查詢自己的征信記錄,看看有沒有借過錢。以他人名義借款是違法的,當事人可以在依據充分的前提下上訴並作出裁決。最後裁定當事人確實是身份證被盜造成的不良信用記錄,當事人的不良信用記錄最終可以在銀行征信系統中消除。二、網貸在哪裏舉報?
壹、舉報方式:
1,可以撥打12377熱線舉報。這是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的舉報電話(中國互聯網違法和
2,可以在北京互聯網金融協會。
舉報鏈接:違法違規行為投訴(官網、北京互聯網金融協會)
二
1,投訴分個人和機構,對應不同的舉報頁面;
2.平臺認為投訴無效;
3.舉報需要填寫的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證號、投訴APP名稱、投訴類型、投訴詳情、附件。
4.收藏、侵犯個人隱私等;
5.投訴詳情需要註明日期、標的、投資金額、費用等書證,可以打包上傳到附件。
以上信息越詳細越有利於協會的核實,所以大家盡量完整真實的填寫。
擴展數據:
壹、提高認識,準確把握原“現金貸”業務。
(壹)設立金融機構,從準入管理。未經依法取得,經營者不得從事借貸業務。
(2)各類機構在利率和收費方面應遵守最高人民政府關於民間借貸利率的規定,禁止發放或撮合違反法律有關利率規定的貸款。
各類機構向借款人收取的綜合資金成本應折算成年化形式,提前充分公開披露貸款條件、逾期處理等信息,提醒借款人相關風險。
(三)各機構應遵守“了解您的客戶”原則,充分保護金融消費者的權益,不得以任何方式陷入債務陷阱。
應對借款人的資信狀況進行全面、持續的評估,審慎確定借款人的適當性、綜合資金成本、貸款限制、“冷靜期”要求、貸款用途限制、還款方式等。不得向無收入來源的借款人發放貸款,單筆貸款本息合計債務負擔明確設置上限,貸款展期次數壹般不超過2次。
(四)各類機構應記錄漏貸、多頭借貸、欺詐等因素對貸款質量可能產生的影響,加強風險內控,謹慎使用“數據驅動”風險控制模型,不得以各種方式隱瞞不良資產。
(五)各類機構或受委托的第三方機構不得采用暴力、恐嚇、侮辱、誹謗、騷擾等手段催收貸款。
(六)各類機構應加強客戶信息安全保護,不得竊取和濫用客戶隱私信息,不得非法買賣或泄露。
二、統籌監管,開展網絡整改。
(1)公司監管部暫停新批網絡(互聯網)小額貸款公司跨省(區、市)開展業務。都被錄用了。公司的審批部門應符合國務院有關文件的規定。對已批準的機構不符合有關規定的,應當重新批準。
(2)嚴格規範網絡服務管理。暫停發行無特定場景支持且無壓縮存量意思的業務,限期完成整改。要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借款人“以貸養貸”、“多頭借貸”。禁止發放“校園貸”、“首付貸”。
禁止為股票、期貨等投機性經營發放貸款。地方金融監管部門要建立持續有效的監管安排,中央金融監管部門要加強監管。
(三)加強公司資金來源的審慎管理。禁止以任何方式非法集資或者吸收公眾存款。禁止通過互聯網平臺或各類地方性交易場所出售、轉讓或變相轉讓公司信貸資產。禁止在點對點借貸中通過信息中介融入資金。
以信貸資產轉讓、資產證券化等名義納入的資金應與表內融資相結合,結合後融資總額與凈資本的比例暫按當地現行比例規定執行,各地不得進壹步放寬或變相放寬公司並表資金的比例規定。
對於超過規定比例的公司,應制定規模縮減計劃,限期達到相關比例要求,並由公司監管部門監督實施。
網絡清理整頓工作由各省(區、市)公司監察部具體負責。中央金融監管部將制定下發網絡風險專項整治實施方案,進壹步細化相關工作要求。
三、加大力度,進壹步規範銀行業金融機構參與“現金貸”業務。
(1)銀行業金融機構(包括銀行、信托公司、消費金融公司等。)應嚴格按照《個人貸款管理暫行辦法》等相關監管和風險管理要求,規範貸款發放活動。
(二)銀行業金融機構不得以任何形式為無放貸業務資格的機構發放貸款提供資金,不得出資與無放貸業務資格的機構發放貸款。
(三)銀行業金融機構與第三方機構合作開展貸款業務的,不得將信貸審查、風險控制等核心業務外包。“貸款援助”業務應該回歸本源。銀行業金融機構不得接受無擔保資質的第三方機構提供的增信服務和兜底承諾等變相增信服務。他們應該要求並確保第三方合作機構不向借款人收取利息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