付完首付,如果貸款沒有結清,解決方法如下:
1,交了首付,簽了借款合同。貸款金額不足的,壹般會用現金補足;
2.如果貸款已經審批通過,房款暫時放不下,那麽即使業主再著急,也只能耐心等待貸款,不能“壹房二賣”,把房子賣給別人。
3.如果貸款沒有得到銀行的批準,可以通過向親朋好友借款或者按揭貸款的方式籌集房款,支付給房主。但如果無力收取房款,只能解除《購房合同》。
4.在這種情況下,具體違約行為取決於與業主簽訂的《購房合同》的相關條款。壹般來說,如果因買方個人原因導致銀行貸款無法辦理,買方可以不承擔違約責任。此時他可以和業主協商解除合同,業主會返還他已經支付的首付款。
5.如果業主認為自己有違約責任,要求支付違約金,必須以購房合同中的相關約定為依據,否則有權拒絕支付違約金。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幹問題的解釋》第二十三條規定,因壹方當事人的原因,買受人未能訂立商品房擔保借款合同的,另壹方當事人可以請求解除合同並賠償損失。因不可歸責於雙方的原因致使商品房擔保貸款合同無法訂立,致使商品房買賣合同無法繼續履行的,當事人可以請求解除合同,出賣人應當將購房款本金及其利息或者定金返還給買受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