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疫情期間,補貼政策主要針對新型冠狀病毒確診肺炎患者發生的醫療費用。基本醫保、大病保險、醫療救助按規定支付後,個人負擔部分由財政補貼,實行綜合保障;
2.在人民銀行專項再貸款支持金融機構提供的優惠利率信貸基礎上,中央財政對2022年新增疫情防控企業貸款給予貼息支持,貼息期限不超過1年;
3.對受疫情影響的小微企業,各級政府融資擔保和再擔保機構降低擔保和再擔保費率,取消反擔保要求。對疫情嚴重地區的融資性擔保機構和再擔保機構,國家融資性擔保基金減半收取再擔保費。企業可以向與之合作的政府融資擔保機構提出申請。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第六條。
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主管傳染病防治及其監督管理工作。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的傳染病防治及其監督管理工作。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其他部門在各自的職責範圍內負責傳染病防治工作。
軍隊傳染病防治工作依照本法和國家有關規定辦理,由中國人民解放軍衛生主管部門監督管理。
第七條
各級疾病預防控制機構承擔傳染病監測、預測、流行病學調查、疫情報告等防治工作。
醫療機構承擔與醫療有關的傳染病防治和責任區內的傳染病預防工作。城市社區和農村基層醫療機構應當在疾病預防控制機構的指導下,承擔相應的城市社區和農村基層傳染病預防控制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