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銀行辦理信用卡透支,被用來開公司和從事犯罪活動,成為詐騙分子利用身份證的工具。
被壹些別有用心的不法分子用來辦理貸款、辦理信用卡、手機上網、買車等業務,從事違法活動,給當事人造成了不必要的麻煩。
對外提供身份證或復印件,意味著個人信息存在泄露的風險,包括保管上的疏忽和為牟利而故意泄露,從而導致各種推銷、詐騙、騷擾甚至冒用,如犯罪嫌疑人利用他人身份信息辦理或克隆銀行卡、盜取存款等。將個人信息和財產安全置於極大的風險之中。
註意事項:
1.出借身份證是違法的。《身份證法》第十六條規定,出租、出借、轉讓居民身份證的,由公安機關給予警告,並處二百元以下罰款。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
2.用戶也是非法的。《身份證法》第十七條規定,冒用他人身份證的,由公安機關處二百元以上壹千元以下罰款,或者十日以下拘留。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
3.將身份證借給他人使用的,由他人使用造成的法律後果由妳負責。將身份證交給他人辦理相關事宜的,可認定為委托代理人,由此給其他個人、組織、單位造成的後果由本人承擔。
人民網-慎用身份證復印件,避免經濟糾紛
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新聞網-身份證復印件加簽註並非“高枕無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