模式壹:汽車貸款
汽車貸款是壹種常見的“套路貸”模式。壹些套路貸團夥和無資質的小額貸款公司通過發布“快審快貸”“無需抵押”“方便快捷”等廣告,誘騙借款人使用自己的車輛作為抵押。在簽訂借款合同過程中,誘導借款人接受在車輛上安裝GPS定位裝置,小額貸款公司在違約時可以隨意處置車輛,以及違反常識的苛刻違約條款,並簽署車輛質押協議、車輛處置委托書等相應法律文件。隨後隨意認定借款人違約,並派遣人員強行扣留借款人車輛或使用借款人存放在公司的備用鑰匙私自將借款人車輛開走,並向借款人索要高額拖車費、停車費及違約金,以達到獲取非法利益的目的。在未支付上述費用的情況下,借款人甚至擅自將被害人車輛出售,以獲取非法利益。
方式二:抵押貸款
在抵押的模式下,他們以“民間借貸”為幌子,選擇有房產的對象,通過與借款人簽訂借款合同制造民間借貸的假象,以“違約金”“保證金”等名義騙取被害人簽訂虛假借款合同、房產抵押合同等明顯不利於被害人的法律文件。同時,帶借款人去公證處,並授權貸款人有權出租、管理和查看房屋的檔案,以便將來與借款人訴訟時提供法律依據。借錢時,以流水的名義將壹大筆錢匯入受害人賬戶,然後以“保證金”“代理費”“服務費”等名義要求借款人以現金形式歸還,借款人最終拿到的錢與流水大相徑庭。在還款日,他們以借款人違約的名義向借款人索要高額貸款,如果借款人不還錢,他們就向法院提起訴訟。
模式三:信用貸款
信用貸款,即不提供任何抵押物,以借款人的信用為擔保。就“套路貸”而言,這種模式更具迷惑性,使借款人誤以為可以輕松借到錢,從而放松了警惕。但實際上,他們會以代扣利息和收取手續費的名義扣除相關費用,借款人實際獲得的金額遠低於簽訂的貸款合同中約定的金額。事後,他們會根據合同約定的貸款金額,軟硬兼施向借款人追債。如果借款人無力償還貸款,就會通過單戶轉平戶的方式誘騙借款人借新還舊,層層累積高額債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