鳳凰網房產江門站訊 3月30日,江門住建局印發《江門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關於江門市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管理辦法》的通知。根據通知顯示,辦法將於4月1日開始執行。
以下為通知原文:
江門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關於江門市
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管理辦法
第壹條?為改善職工居住條件,滿足職工住房需求,加快住房建設,促進住房消費,規範江門市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管理,根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中華人民***和國擔保法》《貸款通則》等法律法規規定,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稱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是指江門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含新會管理部、臺山管理部、開平管理部、鶴山管理部、恩平管理部,以下簡稱中心),運用歸集的住房公積金,委托銀行業金融機構(以下簡稱金融機構)向正常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職工發放的個人住房貸款。
第三條?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以下簡稱個人住房貸款)僅向在江門市行政區域內購買自住住房的職工發放。
第四條 在本市購買自住住房,並按月繳存住房公積金達到規定期限的職工,均可申請個人住房貸款。
第五條?個人住房貸款手續由中心委托金融機構辦理。受委托的金融機構應當依據委托協議及本辦法規定為職工辦理貸款,並接受中心的考核和監督。
第六條?申請個人住房貸款須同時具備下列條件:
(壹)持有有效的身份證件,且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二)已在貸款申請前6個月連續繳存住房公積金,且申請貸款時住房公積金賬戶應處於正常繳存狀態;
(三)有購房合同;
(四)已按規定的比例交納首期購房款;
(五)能提供合法有效的擔保;
(六)具有穩定的職業和收入,信用良好,有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
(七)借款申請人(含***同申請人,下同)和購房合同中的購房人壹致;
(八)借款申請人家庭(包括借款申請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下同)?沒有未結清的住房公積金貸款本息。?
第七條?借款申請人可享受的住房貸款額度為借款申請人公積金賬戶繳存余額的壹定倍數,但不得高於我市最高貸款額度。我市最高貸款額度與公積金賬戶繳存余額的倍數規定,應經江門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批準並報上級監管部門備案後實行。
中心可以根據借款申請人擬購住房的價格、還款能力等因素,在江門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確定的最高貸款額度內決定每筆貸款的具體額度。
第八條?最高可貸比例由江門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確定。個人住房貸款額度不足以支付購房款的職工可同時向承辦貸款的金融機構申請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
第九條?貸款期限由江門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確定。借款申請人年齡加上借款年限壹般不超過國家法定退休年齡,***同申請以距國家法定退休年齡長的繳存職工可借款年限為計算依據。借款申請人距法定退休年齡剩余年限在5年以內,借款申請人家庭沒有在我市利用住房公積金貸款購買過住房,具有貸款償還能力且信用良好的,貸款期限最長可延長5年,但不得超過江門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確定的最長貸款期限。
第十條?貸款利率按國家公布的個人住房貸款利率執行。
第十壹條 借款申請人以新建商品房和存量房作為抵押的,應與承辦貸款的金融機構簽訂抵押合同,並到不動產登記部門辦理抵押登記手續。
第十二條?貸款按以下程序辦理:
(壹)貸款申請:借款申請人憑購房合同、身份證件、戶口簿和首期款發票等資料向承辦貸款的金融機構提出申請並填寫申請表。購房合同可通過數據***享獲取的則無需提供。異地繳存住房公積金的借款申請人需提供《異地貸款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使用證明》;
(二)貸款審批:承辦貸款的金融機構對借款申請人的申請資料審核後,擬定借款申請人的擔保方式、貸款金額、貸款期限以及還款方式,送中心審批;
(三)貸款發放:借款申請人簽訂借款合同、辦妥擔保和合同備案等手續後,承辦貸款的金融機構根據中心發出的《江門市個人住房貸款發放通知書》發放貸款。
第十三條?借款人可選擇等額本息還款法或等額本金還款法償還個人住房貸款。
第十四條?每月還款額計算公式:
第十五條?借款人應當按照借款合同約定的還款計劃、還款方式償還住房公積金貸款本息。經中心同意,可以提前歸還貸款本息、變更還款方式或縮短貸款期限。
第十六條?借款人未按期歸還貸款本息的,按中國人民銀行規定計收罰息;承辦貸款的金融機構和中心有權依法處置抵押物,並追究借款人、擔保人的責任。
第十七條?借款人在還款期限內死亡、失蹤或喪失民事行為能力後無法定繼承人或受遺贈人,或其法定繼承人、受遺贈人拒絕履行借款合同的,承辦貸款的金融機構和中心有權依照借款合同及抵押合同的規定處分抵押物。
第十八條?處分抵押物所得價款,扣除處置抵押物各項稅費後不足償還貸款本息的,承辦貸款的金融機構和中心有權繼續追償。所得價款超過應償還貸款本息的部分,退還抵押人。
第十九條?借款人還清全部貸款本息後,憑承辦貸款的金融機構出具的他項權利註銷登記材料到原不動產登記部門辦理註銷抵押手續。
第二十條?中心不承擔辦理貸款過程中所發生的費用。
第二十壹條?職工申請個人住房貸款時,應當如實申報相關信息。經核實借款申請人存在隱瞞或虛報婚姻狀況、購房行為等情形的,中心不受理其貸款申請。
第二十二條 中心工作人員在住房公積金貸款管理工作中濫用職權、玩忽職守、徇私舞弊,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尚不構成犯罪的,依法給予行政處分。
第二十三條?本辦法自2020年4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已審批的個人住房貸款按原規定執行。國家、省對住房公積金貸款有新規定的,按新規定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