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業貸款可以轉換為公積金貸款,當公積金到期時可以轉換為公共貸款。
商業貸款轉住房公積金貸款的條件:
1.貸款申請人、配偶或產權所有人符合住房公積金貸款條件且無未結清住房公積金貸款;
2.貸款申請人及配偶或產權人有未結清的商業性住房貸款;
3.借款人及配偶或產權人的商業用房貸款未連續逾期3個月以上或累計逾期6個月以上;
4.商業貸款所購房屋已取得房屋所有權證和國有土地使用證;
5.轉貸款業務不能形成組合貸款。
商業貸款轉為公積金貸款時需提供的資料:
1.轉移公積金貸款申請表、住房公積金繳納證明或住房公積金戶口本、夫妻雙方經濟收入證明;
2.夫妻雙方身份證、戶口本、婚姻狀況證明原件及復印件(如未婚需提供未婚證明);
3.原商業貸款銀行提供的商業貸款正常還款記錄及剩余貸款額度證明(銀行提供);
4.原商品房買賣合同為原商業貸款,與原商業貸款銀行簽訂的借款合同和抵押合同。
商業貸款轉公積金貸款流程:
1咨詢申請。再貸款申請人向原商業貸款銀行咨詢並收到《公積金貸款轉移申請表》,然後填寫並提交給原商業貸款銀行辦理。
2.提交材料供審查。貸款銀行對轉貸借款人的所有信息進行審核,並報市資金中心批準;
3.簽合同。經市資金中心批準後,貸款銀行與貸款借款人簽訂公積金貸款合同和抵押合同,同時貸款借款人與擔保公司簽訂擔保合同;
4.資金預存款。在公積金貸款發放前,再貸款借款人將以自有資金將公積金貸款與原商業貸款的差額存入原商業貸款銀行的存款賬戶以結清貸款;
5.換保險。再貸款借款人持原商業貸款保險單到保險公司辦理變更入戶保險手續,保險受益人由原貸款銀行變更為市資金中心。
6.資金轉移。市資金中心撥付貸款資金,貸款銀行同時發放公積金貸款和結清原商業貸款,並通知貸款借款人;
7.按月償還。轉貸借款人應自原商業貸款結清次月起每月按時還款,直至貸款全部還清;
8.結清貸款:借款人結清最後壹筆貸款時,本人應親自前往貸款銀行,在櫃臺辦理還款結清手續;
9.註銷抵押:借款人還清全部貸款本息後,應持貸款銀行出具的房屋抵押結清證明和註銷證明、購房合同或房產證原件及個人身份證到原房地產抵押登記部門辦理抵押登記註銷手續。
2.國有土地使用證可以貸款給銀行嗎?
可以,國有土地證可以抵押。
涉及國有土地使用權抵押時,應註意以下法律問題:
1,國有劃撥土地使用權不能直接無償抵押:
由於歷史原因,國有企業和集體企業占用和使用城鎮國有土地。上述企業對這類無償劃撥土地只有使用權,但無權處分,也不能以劃撥土地作抵押。
2、土地使用權抵押的前提:
只有當房地產開發商或企業與政府簽訂了土地轉讓合同,支付了土地價款並獲得土地使用證時,才能合法抵押其土地使用權以獲得銀行貸款或其他形式的資金。不具備上述法定條件的,土地使用權抵押無效。
3.抵押必須有書面文件:
土地使用權抵押時,抵押人和抵押權人應當依照國家有關法律簽訂抵押協議。由於土地使用權抵押往往涉及大量資金,任何口頭協議都是草率和不認真的,因此任何土地使用權抵押都應采用書面形式並制定法律文件。
4、土地使用權和地上建築物的原則:
土地使用權抵押時,地上建築物、其他附著物及全部權益壹並抵押。因此,在簽訂土地使用權抵押協議時,應當詳細列明地上建築物、附著物及其權益。
5.保險問題:
以土地使用權抵押的,土地上有建築物或者其他附著物的,抵押人應當為地上建築物辦理保險手續,並在保險單中註明抵押權人為第壹受益人,保險合同的期限應當長於抵押協議的期限。
3.國有土地使用證可以貸款給銀行嗎?
可以,國有土地證可以抵押。
涉及國有土地使用權抵押時,應註意以下法律問題:
1,國有劃撥土地使用權不能直接無償抵押:
由於歷史原因,國有企業和集體企業占用和使用城鎮國有土地。上述企業對這類無償劃撥土地只有使用權,但無權處分,也不能以劃撥土地作抵押。
2、土地使用權抵押的前提:
只有當房地產開發商或企業與政府簽訂了土地轉讓合同,支付了土地價款並獲得土地使用證時,才能合法抵押其土地使用權以獲得銀行貸款或其他形式的資金。不具備上述法定條件的,土地使用權抵押無效。
3.抵押必須有書面文件:
土地使用權抵押時,抵押人和抵押權人應當依照國家有關法律簽訂抵押協議。由於土地使用權抵押往往涉及大量資金,任何口頭協議都是草率和不認真的,因此任何土地使用權抵押都應采用書面形式並制定法律文件。
4、土地使用權和地上建築物的原則:
土地使用權抵押時,地上建築物、其他附著物及全部權益壹並抵押。因此,在簽訂土地使用權抵押協議時,應當詳細列明地上建築物、附著物及其權益。
5.保險問題:
以土地使用權抵押的,土地上有建築物或者其他附著物的,抵押人應當為地上建築物辦理保險手續,並在保險單中註明抵押權人為第壹受益人,保險合同的期限應當長於抵押協議的期限。
四、國有土地使用證可以抵押貸款嗎?
法律分析:國有土地使用證可以抵押,這種抵押方式基本不做小額抵押,金額壹般在50萬以上,但是每個銀行的規定不壹樣。例如天津銀行不允許,而工商銀行和中國的銀行可以使用國有土地使用證作為抵押,詳細情況以當地銀行的規定為準。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三百九十四條為擔保債務的履行,債務人或者第三人未轉移財產占有而將財產抵押給債權人的,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或者按照當事人的約定實現抵押權的,債權人有權就該財產優先受償。前款規定的債務人或者第三人為抵押人,債權人為抵押權人,提供擔保的財產為抵押財產。
第三百九十五條債務人或者第三人有權處分的下列財產可以抵押:(壹)建築物和其他土地附著物;二、建設用地使用權;(三)海域使用權;(4)生產設備、原材料、半成品和產品;(五)正在建造的建築物、船舶和飛機;⑹交通工具;(七)法律、行政法規未禁止的其他財產。抵押人可以將前款所列財產壹並抵押。
第四百條設定抵押權,當事人應當采用書面形式訂立抵押合同。抵押合同壹般包括以下條款:(壹)被擔保債權的種類和數額;②債務人履行債務的期限;(三)抵押財產的名稱和數量。(4)擔保範圍。
第四百壹十九條抵押權在主債權訴訟時效期間行使。如果不行使這壹權利,人民將得不到保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