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公積金材料:
1,提取人及配偶身份證原件;
2.提取結婚證(或未婚證)原件;
3.商品房買賣合同原件;
4.購買商品房首付款發票原件;
5.商品房買賣合同網上登記備案證明原件;
6、提取單位填寫並加蓋印章。
提取住房公積金的條件:
1,職工或其直系親屬(配偶、子女、父母)購買自住住房時付清購房款,在簽訂購房合同或辦理房屋所有權證後壹年內;
2.職工或其配偶在貸款期限和還款金額內償還購房貸款本息;
3、職工或其配偶建造、翻建、大修的擁有產權的自住住房,在住房竣工後壹年內。
節約儲金提取流程:
1.個人向單位提出申請,填寫《職工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表》並提交各種情況下相應的提取證明材料;
2.單位審核通過後通知公積金中心。職工銷戶時,單位仍需到經辦銀行封存相關人員的公積金;
3、公積金中心審批職工公積金提取申請;
4、公積金中心轉移到單位,從單位轉到職工銀行賬戶。
綜上所述,住房公積金是指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城鎮私營企業等城鎮企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社會團體及其職工繳存的長期住房儲蓄。住房公積金以家庭為單位,家庭是指夫妻雙方和未成年子女。
法律依據:
《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二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壹的,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額:
(壹)購買、建造、翻建和大修自住住房;
(2)退休;
(三)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四)戶口遷出或定居國外的市、縣;
(五)償還購房貸款本息;
(六)房租超過家庭工資收入規定比例的。
符合前款第(二)、(三)、(四)項規定的,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同時註銷。
職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職工的繼承人、受遺贈人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沒有繼承人或者受遺贈人的,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計入住房公積金增值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