領軍人才最高給予654.38+0.5萬元補貼。
“雙創人才倍增計劃”包括高層次創業領軍人才倍增計劃和高層次企業創新人才倍增計劃。
在高層次創業領軍人才倍增計劃方面,南通計劃大力引進和培養國家千人計劃、萬人計劃、省雙創團隊、雙創人才等以帶技術、帶項目、帶資金到南通創新創業為特色的高層次創業領軍人才。到2020年,南通高層次創業領軍人才達到500人,比“十二五”時期翻壹番、再翻壹番。
重點引進和優先支持海洋工程、高端紡織、電子信息與智能裝備、航空航天、新材料、新能源與新能源汽車、新壹代信息技術、生命健康領域等我市發展急需的高層次創業領軍人才。引進來創業的高層次人才(團隊),可按人才層次給予人才團隊核心成員500萬元創業補貼。
其中,領軍人才前來創業,經人才部門審核後,由項目所在政府(園區)提供壹套精裝修人才公寓,三年內免租;購房自住的,按照《南通市江海人才計劃實施辦法》確定的人才層次,給予壹次性住房補貼40萬~ 1.5萬元。
領軍創業人才連續繳納社保或個人所得稅,三年內按照《南通市江海人才計劃實施辦法》確定的頂尖人才、國家級人才、省級高端人才三個層次給予每人每月5000元、4000元、3000元的生活補貼。
領軍人才在童童創業,所在區(園區)提供壹定面積的辦公、R&D、生產用房等物理空間免租三年。
關於高層次企業創新人才倍增計劃,南通鼓勵工業企業大力引進具有關鍵工程技術的創新型、實用型、高技能人才。到2020年,南通計劃引進3000名碩士以上學歷、副高級職稱(含高級技師)、年薪較高的各類高層次企業創新人才,比“十二五”期間翻壹番。
南通市企業全日制新引進高層次創新人才,經人才部門審核後,由企業所在地政府提供壹套統壹建設、精裝修的公寓,免租三年;購房自住且具有博士學位或高級職稱的,給予壹次性住房補貼30萬元。對具有碩士學位或副高級職稱、高級技師級別的人員,給予壹次性住房補貼654.38+0.5萬元。
保證畢業生的就業率
為促進人力資源快速集聚,《集聚人力資源服務業發展》明確放開落戶條件,人才落戶“零門檻”,先落戶後就業。
全日制大專及以上學歷畢業生將戶口遷入南通市市區的,可先落戶後就業。全面放開在南通合法穩定就業、合法穩定就業、自主創業、參加企業職工養老保險的限制,允許本人及其配偶、未婚子女在南通市區落戶。南通市區有合法穩定住所(含租賃住房),本人、配偶及未婚子女允許在南通市區落戶。
南通在規劃居住用地時,會選擇成熟地區安排壹定比例的土地用於建設員工公寓,由當地國企建設。鼓勵工業園區統壹建設員工公寓。職工公寓用地不符合現行規劃的,可按規定程序適當調整,限量出讓。1,000人以上的企業,在符合規劃的前提下,可利用現有土地建設員工公寓,員工公寓不得出售或轉讓。南通市應稅銷售額30億元或增值稅、所得稅3億元以上的工業企業,在符合規劃的前提下,可利用企業存量土地建設人才公寓。
在南通市就業且無房、參加企業職工養老保險的各類職工,可由其所在企業向縣(市)、區申請職工公寓,三年內租金減半;就業期畢業生可向所在縣(市)區人才服務中心申請就業期登記,縣(市)區人才服務中心同時申請青年公寓,壹年內租金減半。
此外,南通鼓勵各類高校培養輸送畢業生,鼓勵市內外大學生頂崗實習。
南通提出,通過三年努力,確保南通高校、職業院校、技工院校學生就業率——中等職業學校(技工)畢業生就業率保持在90%以上;高職高專畢業生保留就業率和普通畢業生保留就業率分別達到60%和80%(2065 438+09年分別為45%和70%,2020年分別為55%和75%,2021年分別為60%和80%)。達到或超額完成年度就業目標,按實際就業人數(在南通企業就業,參加企業職工養老保險,繳費滿6個月)對學校進行獎勵和補助(按1學生的學校獎勵和補助標準,2000元)。
按實際就業人數(畢業生在南通市企業就業,已參加企業職工養老保險,繳費達到6個月)對南通市外高校選送的畢業生給予1萬元/人的推薦就業獎勵。
組織20名以上學生到南通企業實習(見習)3個月的各類院校和人力資源服務機構,給予推薦獎勵1000元/人;見習(實習)人員按南通市最低工資標準的75%給予每月生活補貼。
《集聚人力資源服務業發展》規定“南通企業”以企業註冊地為準,不包括金融、供電、煙草等中央和省屬企業。“在南通就業”須參加南通市企業職工養老保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