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身份證件原件及復印件(指居民身份證、戶口簿及其他有效居住證明)。外地人還需提供配偶有效證件及復印件,借款人與配偶不在同壹戶口本的還需提供結婚證;
2、房價的30%,外來人員自籌存款的40%及以上,有償還貸款能力的工作單位出具的經濟收入證明;
3.向售房單位索取:A .上海市國內商品房預售許可證復印件(期房)或上海市房地產權證復印件(現房)。b .銷售單位的營業執照復印件;
4.抵押物或質物清單、權屬證明及有處分權人同意抵押或質押的證明;
5.主管部門出具的抵押物估價證明;
6.擔保人同意提供書面擔保文件和擔保人的資信證明;
7、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需持有住房公積金管理部門出具的證明;
上述“外地人”是指外省市來滬工作人員。申請個人住房商業貸款,必須符合以下條件:
1,年滿18周歲以上,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具有當地戶籍所在地的戶籍證明,並經公證部門公證;
2、在上海有固定工作兩年以上,並由工作單位出具職務、收入、聯系地址的證明;
3、在本市購買內銷商品房,所購房屋屬於房地產開發企業與銀行(部門)簽訂的《商品房銷售貸款合作協議》範圍內的房地產;
4.在貸款銀行開立存款賬戶的,存款余額不得低於購房款的40%,作為購房首付款。
二、貸款金額和期限
1.本市居民,最高貸款額度為房價的70%,最長貸款期限為20年。
2.外地人士,最高貸款額度為房價的60%且不超過30萬元,最長貸款期限為10年。
三、貸款銀行審查
貸款銀行對借款人提供的材料、證件進行審查,主要審查借款人是否屬於借款人,是否符合貸款條件,是否有足夠的能力償還貸款本息,然後確定實際貸款金額,並告知借款人承諾貸款。
第四,簽合同
1.借款人、貸款銀行、售房單位(保證人,保證期間為至借款人房產證交由貸款銀行保管為止)簽訂個人住房商業貸款合同。
2.借款人與貸款銀行簽訂住房抵押合同。
動詞 (verb的縮寫)房屋抵押合同公證
去當地公證處辦理房屋抵押合同公證,公證費由貸款銀行承擔。
六、辦理房地產抵押登記
憑公證處公證的房屋抵押合同,到所購房屋所在地的區、縣不動產登記部門,攜帶以下資料:
1.銀行蓋章的《授權委托書》和《房地產他項權利登記申請書》。
2.經公證處公證的房屋抵押合同和借款合同。
抵押登記費由借款人承擔。
七、辦理購買住房保險手續。
貸款銀行在收到借款人的住房抵押登記證明[上海市房地產他項權利證書(期房)或不動產登記部門回執(現房)]後,為借款人辦理保險業務,保險費用按保險公司規定支付,由借款人承擔。
8.處理貸款
上述手續辦理完畢後,銀行將貸款劃給借款人所購房屋的售房單位。
接下來的事情就是分期償還銀行貸款。還款期結束後,可以憑銀行出具的結清證明拿到抵押證明,到原不動產登記部門辦理抵押註銷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