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壹條為規範招生工作,保障我校2020年本科、專科生順利招生,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教育部關於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的規定》等法律法規,結合我校具體情況,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學校概況
第二條學校的名稱、層次和類型。
學校全稱:泉州職業技術大學
發證學校名稱:泉州職業技術大學
國家標準代碼:12928
辦學性質:非營利性民辦本科院校
教育程度:本科、大專。
學制:4年,3年。
網址:
校園地址:(主校區)福建省晉江市內坑鎮大學路
泉州職業技術學院(原泉州理工學院)於2018年6月經教育部批準正式升格為本科院校,2019年5月經教育部批準更名為“泉州職業技術大學”。是全國首批本科層次職業教育試點院校。
學校現有8個二級學院,2020年招生本科專業14,專科專業14,涵蓋汽車、機械、石化、建築、設計、金融、商業、教育等專業群。福建省示範院士專家工作站、省應用技術協同創新中心、省應用技術工程中心等省市級科研平臺13個。獲批福建省高校畢業生創業培訓基地、省級孵化基地、省級創業園、省級眾創空間等9個省市創新創業平臺。學生就業創業能力強,歷屆畢業生就業率始終保持在98%以上。連續兩年(每三年壹次)被評為“福建省高校畢業生就業工作先進集體”。
學校位於中國品牌之都晉江市,縣域經濟基礎競爭力位居全國第四。它是2020年第18屆世界中學生運動會的主辦城市,也是2065438年至2025年連續第四屆FISU足球世界杯的主辦城市。產業優勢明顯,擁有中國馳名商標45件,上市企業46家,獲得中國鞋都、世界夾克之都、中國紡織產業基地、國家食品工業強縣、中國傘都、中國包裝印刷基地等全國知名的區域產業品牌15個。市區交通便利,有國際機場、高鐵、海港碼頭;學校地理位置優越,瀕臨沈海高速公路,毗鄰高鐵晉江站;愛拼敢贏的晉江精神,為學校的發展和畢業生的就業創業創造了良好的外部環境。
第三條校訓和培養目標
校訓:忠誠、勤奮、創新、奉獻。
培養目標:健康長壽,心靈美麗,就業創業能力強,為造福社會做出巨大貢獻。
第三章招生機構及其職責
第四條學校成立由校長、分管校領導和有關部門負責人組成的招生委員會,加強招生工作的組織領導,全面負責招生工作,落實有關政策,確定招生專業和計劃,討論決定有關事宜。
招生委員會下設招生辦公室,負責起草招生章程和招生實施方案,以及招生宣傳、網上錄取、公布錄取結果等工作。
第五條學校應當成立以黨委書記為首的招生監督小組,對招生行為進行全程監督和規範,維護學校的良好形象和社會公眾的利益。
監督投訴電話:0595-22545888
第四章招生計劃和專業錄取要求
第六條我校2020年招生專業及招生計劃以福建省教育考試院公布為準,各省(區、市)招生計劃及收費標準以各省(區、市)高校招生管理部門向社會公布為準。
第七條考生身體健康要求按教育部、衛生部、殘聯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2003〕3號)附件和《教育部辦公廳、衛生部辦公廳通知》(教廳[2010]2號)執行,男女比例不限。因為學習和就業的特殊性,學前教育、油氣儲運工程、數字媒體藝術、服裝與服飾設計、工藝美術、汽車檢測與維修技術、新能源汽車技術、建築室內設計、環境藝術設計、產品藝術設計等專業不招收色盲考生。以上專業考生入學後,學校將對考生的體檢條件進行審核。不符合條件的,將轉入相關學校。
第五章收費標準
第八條學費
本科:汽車服務工程、油氣儲運工程、機械設計制造及其自動化、計算機應用工程、軟件工程、土木工程、財務管理、會計、電子商務、學前教育、休閑體育等專業學費2萬元/年/生;數字媒體藝術、服裝與服飾設計、工藝美術專業22000元/年/生。
專科:各專業學費9800元/年/生(以物價部門備案為準)。
第九條住宿費:1.400元/學年(6人)(泉甲47號[2015])
第十條代理費(圖書資料費等。):詳見《新生入學指南》中的通知,走預交制度,畢業前結清賬目,補齊超出部分。
第十壹條退費標準:參照《福建省民辦教育收費管理實施細則》2019版。
第六章設立獎項和獎學金
第十二條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在校學生可以享受國家設立的國家獎學金、勵誌獎學金和國家助學金,並可以申請助學貸款。
第十三條為鼓勵進步,表彰先進,學校還設立了學習獎、職業技能獎、科研獎、才藝獎、宣傳獎、品牌創建獎、素質教育獎、體育競賽獎等20多種獎學金。為了幫助經濟困難學生順利完成學業,學校設立了百萬愛心工程、家園基金、勤工儉學中心、百名學生助理培訓項目。
第七章入學規則
第十四條本科批次錄取原則
根據各省(區、市)生源情況和有關規定,確定投檔比例。學校在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的普通類專業錄取規則采取“分數明確(即分數優先、自願)”,除考生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有特殊規定外,不設置專業成績錄取規則。對按院校誌願投檔的,學校按投檔分數從高到低對同壹批次考生進行排序;對於按專業誌願投檔的,學校將對同批次、同專業誌願的考生按投檔分數從高到低排序。分數相同時,按考生單科成績由高到低排序。有文科科目的批次,文科科目成績排序為語文、數學、外語;理科科目成績排序為數學、語文、外語;不分文理的批次,單科成績順序為語文、數學、外語。考生專業誌願未被錄取時,如遇專業調劑,按分數線轉入相關專業;備案成績達不到專業誌願且不服從調劑的,予以辭退。
第十五條藝術類招生原則
1.藝術類專業在外省市錄取,按原籍省制定的錄取原則執行。沒有具體規定的,參照福建省錄取原則執行。
2.藝術類:在文化成績和專業成績分別達到藝術類本科最低錄取控制線的基礎上,以各省市招生機關規定的投檔原則為準。福建考生報考我校藝術類本科專業,專業成績以福建省統考成績為準。在他們的文化和專業成績必須分別達到藝術類本科最低錄取控制線的基礎上,按綜合成績從高到低擇優錄取。
第十六條體育錄取原則
體育:文科體育、理科體育考生按本科綜合成績由高到低排序。當綜合成績相同時,先按相同優先級排序,再按單科成績由高到低排序,以確定每位考生在所在組的排名。單科成績排名順序:文科、體育為省級專業考試成績,依次為語文、文科綜合、數學、外語;理科和體育依次是省級專業考試成績,數學,理綜,中外文。
第十七條專科批次錄取原則
均實行專業誌願平行投檔原則,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錄取。福建省考生報考專科壹批藝術類專業,實行專業平行誌願填報模式。綜合成績是指福建省普通高等學校藝術類專業錄取原則的綜合成績換算方法。
第十八條根據各省級教育考試院關於降低分數線錄取的規定,考生在原籍省份招生時,在學校生源不足的情況下,可享受按最低錄取控制線降低分數線錄取的政策。
第十九條外語:我校只提供英語語言教學。
第二十條招生實行計算機遠程網上錄取;錄取結果將在學校網站公布,以福建省教育考試院公布的成績為準。
第八章學業證書頒發辦法
第二十壹條根據教育部有關規定,符合畢業條件的學生,取得國家承認並經教育部電子註冊的普通高等學校畢業證書。證書學校名稱為泉州職業技術大學,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學位條例》和本科職業教育試點相關文件授予學位。
第九章附則
第二十二條本章程由泉州職業技術大學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第二十三條學校招生辦聯系方式:
地址:福建省晉江市內坑鎮大學路泉州職業技術大學招生辦(郵編:362268)
電話:0595-22500777
(招生章程以最終主管部門審核公示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