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證可以貸款嗎
1、按照國務院印發了《關於開展農村承包土地的經營權和農民住房財產權抵押貸款試點的指導意見》的規定,國家在政策上已經允許,但是相關的法律尚未實際調整,除通過招標、拍賣、公開協商等方式承包農村土地外,不能辦理抵押。
2、最高《關於土地承包的司法解釋》
第十五條 承包方以其土地承包經營權進行抵押或者抵償債務的,應當認定無效。對因此造成的損失,當事人有過錯的,應當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
《農村土地承包法》
第四十九條 通過招標、拍賣、公開協商等方式承包農村土地,經依法登記取得土地承包經營權證或者林權證等證書的,其土地承包經營權可以依法采取轉讓、出租、入股、抵押或者其他方式流轉。
二、農村土地流轉可以辦貸款嗎?
是借款人需合法取得土地流轉經營權,並依法取得農村土地流轉經營權證,且取得發包方(即村經濟合作社或股份經濟合作社)及流出方同意抵押,並在貸款無法歸還時可以由金融機構對抵押的土地流轉經營權進行處置的書面承諾。用於抵押的土地需是具備壹定生產規模和持續生產能力的農業用地及其他符合抵押條件的農村土地,且依法經營,未改變農業用途。據了解,相較於其他貸款,農村土地流轉經營權抵押貸款需要提供的個性化資料主要是3項:土地流轉經營權權屬證明材料,包括農村土地流轉合同、農村土地流轉經營權證等;地上(含地下)附著物情況說明資料;發包方及流出方同意抵押以及同意金融機構處置抵押物的書面證明材料。借貸雙方簽訂抵押貸款合同後,還需到縣農辦辦理抵押登記手續,金融機構取得《農村土地流轉經營權他項權證》後,即可根據借款合同發放貸款。此外,為鼓勵金融機構支持農業生產經營主體發展,淳安縣財政還將對金融機構發放的農村土地流轉經營權抵押貸款實行獎勵。
三、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證可以貸款嗎
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證可以貸款。土地承包經營權並不是所有都可以抵押的,必須同時符合以下條件土地才可以抵押:1、只能適用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溝、荒丘、荒灘等農村土地的承包;2、通過招標、拍賣、公開協商等方式承包上述農村土地,並且已經依法登記取得土地承包經營權證或者林權證等證書的;3、已明確告知發包方承包土地的抵押事宜。超過上述範圍,例如將其承包耕地的土地承包經營權進行抵押是無效的,不會獲得的支持;4、當事人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無不良信用記錄;5、用於抵押的承包土地沒有權屬爭議。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和國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九條下列財產不得抵押:(壹)土地所有權;(二)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體所有土地的使用權,但是法律規定可以抵押的除外;(三)學校、幼兒園、醫療機構等為公益目的成立的非營利法人的教育設施、醫療衛生設施和其他公益設施;(四)所有權、使用權不明或者有爭議的財產;(五)依法被查封、扣押、監管的財產;(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不得抵押的其他財產。
四、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證可以底押貸款嗎
現在可以了,具體實施情況,請咨詢當地農業或者金融主管部門。
為落實《的經營權和農民住房財產權抵押貸款試點的指導意見45號)要求,依法穩妥規範推進農村“兩權”抵押貸款試點,日前,人民銀行會同相關部門聯合印發《農村承包法》和《農民住房財產權抵押貸款試點暫行辦法》。“兩個辦法”從貸款對象、貸款管理、風險補償、配套支持措施、機構、試點地區和權”抵押貸款試點明確了政
“兩個辦法”強調,銀行業金融機構應合理自主確定貸款抵押率、額度、期限、利率,簡化貸款手續,加強貸款風險控制。要求借款人獲得的“兩權”抵押貸款應主要用於農業生產經營等貸款人認可的合法用途。試點地區政府要紮實推進確權登記頒證、流轉交易平臺搭建、價值評估、抵押物處置等配套工作,為農村“兩權”抵押貸款試點提供基礎支持。政府相關部門要加強協調合作,靠實職責分工,紮實做好試點組織實施、跟蹤指導和評估總結。
“兩個辦法”要求,試點要依法穩妥規範推進,保障農民的合法權益。《農村承包土地的經營權抵押貸款試點暫行辦法》要求堅持不改變公有制性質、不突破耕地紅線、不包土地沒有權屬爭議,且不能超過農民承包土地的剩余年限。《農民住房財產權抵押貸款試點暫行辦法》明確借款人要有其他長期穩定居住場所,並獲得集體經濟組織書面同意,金融機構處置抵押物時要保證農民基本居住權。“兩個辦法”均鼓勵地方政府部門通過貼息、風險補償基金、擔保公司擔保等多種方式,建立貸款風險補償及緩釋機制,保證試點平穩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