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1日,新壹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LPR)公布,我國1年期和5年期以上LPR均未調整,1年期LPR仍為3.7%。
當日,央行授權全國銀行間同業拆借中心公布,1年期LPR為3.7%,5年期以上LPR為4.6%,均較上壹期保持不變。
作為LPR報價的基礎,本月中期借貸便利(MLF)利率未作調整。
2月15日央行開展了3000億元中期借貸便利(MLF)操作,中標利率與前次持平。
擴展資料:
貸款市場報價利率(Loan Prime Rate, LPR)是由具有代表性的報價行,根據本行對最優質客戶的貸款利率,以公開市場操作利率(主要指中期借貸便利利率)加點形成的方式報價,由央行授權全國銀行間同業拆借中心計算並公布的基礎性的貸款參考利率,各金融機構應主要參考LPR進行貸款定價。
現行的LPR包括1年期和5年期以上兩個品種。
LPR市場化程度較高,能夠充分反映信貸市場資金供求情況,使用LPR進行貸款定價可以促進形成市場化的貸款利率,提高市場利率向信貸利率的傳導效率。
2020年8月12日,工行、建行、農行、中行和郵儲五家國有大行同時發布公告,於8月25日起對批量轉換範圍內的個人住房貸款,按照相關規則統壹調整為LPR(貸款市場報價利率)定價方式。
人民銀行宣布從2013年10月25日起建立LPR集中報價和發布機制。
2019年8月17日,人民銀行發布改革完善貸款市場報價利率形成機制公告,在報價原則、形成方式、期限品種、報價行、報價頻率和運用要求等六個方面對LPR進行改革,同時把貸款基礎利率中文名更改為貸款市場報價利率,英文名LPR保持不變。
2019年8月25日,人民銀行發布公告,要求自2019年10月8日起,新發放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利率以最近壹個月相應期限的貸款市場報價利率為定價基準加點形成。
加點數值應符合全國和當地住房信貸政策要求,體現貸款風險狀況,合同期限內固定不變。
2019年10月28日,人民銀行發布公告,要求自2020年1月1日起,各金融機構不得簽訂參考貸款基準利率定價的浮動利率貸款合同。
自2020年3月1日起,金融機構應與存量浮動利率貸款客戶就定價基準轉換條款進行協商,把原合同約定的利率定價方式轉換為以LPR為定價基準加點形成(加點可為負值),加點數值在合同剩余期限內固定不變;也可轉換為固定利率。
2020年4月20日,央行授權全國銀行間同業拆借中心公布,2020年4月20日貸款市場報價利率(LPR)為:
1年期LPR為3.85%,較上壹期下降20個基點,是自2019年8月LPR改革以來,降息幅度最大的壹次;
5年期以上LPR為4.65%,較上壹期下降10個基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