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允許用公積金貸款買房:與開發商協商,協商不成申請調解;調解不成,可以訴諸民間。公積金貸款買房是我國法律規定的國家保障措施,任何個人和單位不得違反相關法律規定。
法律依據
《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二十六條
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職工,在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時,可以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
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15日內作出是否發放貸款的決定,並通知申請人;準予貸款的,受委托銀行應當辦理貸款手續。
住房公積金貸款風險由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承擔。
第二十七條
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的申請人應當提供擔保。
購房貸款中開發商不支持公積金貸款怎麽辦?
張先生看中了某樓盤,想通過預期年化利率較低的公積金貸款來貸款。但樓盤銷售人員表示,與建行合作,不支持公積金貸款,因為手續繁瑣。張先生買的是首套房,申請公積金的條件也符合。這件事應該怎麽解決?
1.張燦先生做公積金貸款,銷售人員的話很有啟發性。
對於開發商來說,公積金貸款和商業貸款沒有本質區別,主要在銀行這邊。公積金貸款的手續確實比商業貸款麻煩,而且對銀行來說,公積金貸款的好處比商業貸款少(別的不說,公積金貸款的預期年化利率比商業貸款低很多,商業貸款的預期年化利率還是可以上浮的),所以銀行肯定是希望客戶能做商業貸款的。
至於客戶用公積金貸款還是商業貸款,這是客戶自己的權利。開發商和銀行無權幹涉,也無權拒絕客戶使用公積金貸款(前提是妳符合公積金貸款條件)。如果買房時,開發商與銀行合作,銀行說公積金貸款不是為了利益,妳完全可以選擇更換貸款銀行,批準公積金貸款。所以,如果妳符合公積金貸款條件,而開發商合作銀行堅持不給公積金貸款,妳完全可以換壹家銀行。另外,也可以向當地銀監局投訴。
2.開發商和銀行只是合作關系,張先生可以自由選擇貸款銀行。
開發商跟哪家銀行合作,並不代表開發商指定購房者必須向銀行貸款。只是意味著在開發商的銷售中心會有合作銀行的人,客戶不用自己去銀行網點辦理手續,可以省去壹些麻煩,僅此而已。
如果妳不想從開發商的合作銀行貸款,那就自己出去從銀行貸款。完成後,銀行會將貸款作為購房款支付給開發商。說白了就是向銀行貸款買房。貸款到賬後,開發商已經全款付清(首付加上銀行貸款應該等於總購房款),所以開發商應該給房子,張先生和開發商的買賣關系也就結束了。剩下的就是和銀行的借款關系,只要按月還銀行,還清本息的借款關系就結束了。公積金貸款和商業貸款的意思是壹樣的,只是公積金貸款可以每年或每月提取公積金來還。張燦先生把每年提取公積金沖抵貸款和提前償還商業貸款作為壹個意思,但資金來源是公積金賬戶內的余額和購房者自己手中的現金。
3.如果張先生已經交了定金,購房審批也下來了,要求臨時貸款銀行做公積金貸款,開發商說退款從違約金裏扣。怎麽解決?
張先生沒有說不買這套房子,所以不涉及違約問題,合同中也不可能有不能使用公積金貸款的條款。所以不存在退房的問題。張先生只需要找到當地有申請公積金貸款權限的銀行(壹般來說國有四大行和交通銀行都有申請公積金貸款的權限),明確告訴他們要申請公積金貸款,剩下的手續基本都是銀行的。至於需要提供什麽材料,張先生至少要提供身份證號,公積金賬號,查詢密碼,具體問銀行。
物業不讓用公積金怎麽辦?
關於開發商拒絕公積金貸款的問題,2065438+2008年3月,中心、市住建局等五部門聯合下發相關文件,開發企業不得拒絕、阻撓、限制職工使用公積金貸款。文件規定,申請不動產預售證的,應當在10日內到公積金中心辦理備案準入手續,已登記的不動產應當由職工在簽訂購房合同後申請。開發企業如有上述情況,可向備案地公積金中心舉報。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二條國家建立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生育保險等社會保險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患病、工傷、失業、生育等情況下依法獲得國家和社會物質幫助的權利。第三條社會保險制度堅持廣覆蓋、保基本、多層次、可持續的原則,社會保險水平應當與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相適應。第四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用人單位和個人應當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並有權查詢繳費記錄和個人權益記錄,要求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提供社會保險咨詢等相關服務。個人依法享受社會保險待遇,有權監督本單位的繳費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