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鳳縣教育局位於湖北省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來鳳縣關城坡32路東北150m處。
來鳳縣教育局的主要職責:
1,全面貫徹黨和國家的教育方針政策,以及與教育有關的法律法規;研究起草地方性教育法規,並組織實施。
2、研究全市教育發展戰略,統籌規劃、協調和指導全市教育系統和學校體制改革;制定全市教育發展規劃和年度計劃,並指導、協調和組織實施。
3、綜合管理全市基礎教育(含學前教育)、高等教育、職業教育、成人教育和特殊教育、社會力量辦學、社區教育、掃盲等工作;指導和協調縣市有關部門的教育工作;負責全市教育督導和評估。
4、分管全市教育隊伍建設工作;負責全市教育系統的有關人事工作,指導教育人事制度改革;負責南京師範大學畢業生的就業指導工作;組織實施教師和教學管理人員的繼續教育。
5、負責全市教育法制建設,指導各縣區和學校依法辦學,維護和保障學校、教師和學生的合法權益。
6、統籌管理本部門教育經費;會同有關部門制定教育籌資、教育撥款、教育收費和教育基礎設施投資的規定和辦法;會同有關部門,管理市級城市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費附加和人民教育購物幣;負責國(境)外對本市的教育資助和貸款;指導全市教育系統內部審計和監督工作,負責對直屬學校(單位)教育經費使用情況進行審計。
7、根據全市教育發展的需要,指導和組織實施全市各類學校布局調整,指導和監督學校基礎設施、校舍和學校財產管理;配合有關部門依法審批學校用地的使用和調整。
8、綜合管理全市各類學校的教育教學工作;規劃和指導各類學校教育、教學改革和教育科學研究;規劃並組織實施教育信息化。
9、主管全市教育招生工作;歸口管理全市學歷教育的考試和考核,管理全市中等教育、高等教育自學考試。
10,負責全市教育系統的對外交流管理。
11,統籌協調和指導全市語言文字工作。
12.領導市委教育工委學校(單位)黨建和精神文明建設中教育系統各單位與黨的關系;負責上述單位黨組織和黨員管理、黨風廉政建設、紀檢監察、思想政治工作、統戰和群團工作;負責直屬單位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的管理;負責局機關及相關直屬單位的編制、人事、勞動工資等工作。
13,承辦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
教育局考核指標
1.教育政策執行情況:教育局的考核可能涉及是否有效執行了各項教育政策法規,包括課程標準、教材選用、學校管理等。
2.學校績效評估:教育局可對所轄學校的綜合績效進行評估,包括學習成績、學生參與度、師生比等。這有助於判斷學校在教育質量上是否有進步。
3.資源管理:教育局可能會評估學校的資源管理,包括預算使用和設施維護,以確保資源的合理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