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按揭買期房的購房者都是用購房合同辦理貸款的。但是二手房想要貸款必須先辦理房產證過戶。擁有了房產證才能夠去招商銀行和信用社辦理房屋抵押貸款,只有合同的二手房是不能夠辦理房產抵押貸款的。
壹、同開發商協商辦理撤銷備案,重新簽合同,這樣能夠算是買的壹手房了。
二、先辦理房產證,再進行過戶,這方法不怎麽好,由於辦理房產證時需繳納契稅,過戶的時候也需要交納契稅,這樣就交納了兩份的錢,而且這算二手房按揭,貸款首付比較高。貸款購房合同壹般是壹式四份,在合同最後壹頁寫的房產局壹份、賣方壹份、買方壹份、銀行壹份。公積金要的是合同原件,也就是說需要的是合同原件,有些公積金走的是擔保公司,擔保公司要的也是合同原件,也就是說上述四份中的買方壹份和銀行壹份。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和國民法典》
第三百九十四條:為擔保債務的履行,債務人或者第三人不轉移財產的占有,將該財產抵押給債權人的,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或者發生當事人約定的實現抵押權的情形,債權人有權就該財產優先受償。前款規定的債務人或者第三人為抵押人,債權人為抵押權人,提供擔保的財產為抵押財產。
第三百九十五條:債務人或者第三人有權處分的下列財產可以抵押:
(壹)建築物和其他土地附著物;
(二)建設用地使用權;
(三)海域使用權;
(四)生產設備、原材料、半成品、產品;
(五)正在建造的建築物、船舶、航空器;
(六)交通運輸工具;
(七)法律、行政法規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財產。抵押人可以將前款所列財產壹並抵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