龍港市支持民宿產業提質富民的扶持獎勵具體扶持辦法
1、鼓勵發展“民宿特色村”
對具備人文、自然景觀、生態環境等資源優勢,社區集體正式流轉30間以上合法產權的閑置農房,包括個人產權、集體產權、國有產權等,並完成民宿產業發展規劃,由社區集體提出申請,由民宿協調發展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評審通過後,並正式發文確定列入培育名單。
對列入培育的民宿特色集聚村,並有社會資本投入超過500萬元,由市財政分步安排不少於500萬元專項資金,用於專項規劃編制、社區環境提升和旅遊基礎配套設施建設,規劃項目需經聯合審查明確後由社區主體負責實施。
落地3家及以上民宿的特色村,支持其辦理建設用地指標和建設工程許可證,用於配套建設公***配套設施。
2、鼓勵民宿集聚發展
鼓勵社區集體組織對本社區具有合法產權的閑置農房進行統壹流轉。房屋流轉規模達30間以上,流轉年限在15年以上、20年以上並經龍港市農村產權服務中心流轉鑒證的,分別給予房屋產權所有人每間10000元、15000元的獎勵。簽訂流轉合同的兌現村集體組織30%獎勵,流轉至市場經營主體,開工建設後兌現產權所有人剩余70%獎勵。流轉協議到期後,房屋產權所有人可按照龍港市農村建房有關規定進行重新拆建。
落地3家及以上等級民宿的民宿集聚村,連續3年每年給予社區集體10萬元的補助,用於遊客中心、停車場、旅遊廁所、內外部交通指示系統等公***旅遊配套設施的提升維護和環境保潔。
3、鼓勵高端民宿建設運營
鼓勵高端民宿投資建設,壹次性投資額超過500萬元,建成並正式營業,經評定為等級民宿,按照房間室內面積800元/平方米標準給予裝修補助。補助在評定當年兌現60%,第二、三年檢查經評估為正常運營的,再分別兌現20%、20%。
集中連片流轉農田、山林等土地面積達30畝以上,簽訂規範土地流轉合同且流轉期限在5年以上,用於民宿建設或適合發展農旅體驗、配套休閑等項目的,分別壹次性給予簽訂協議的農戶、經營主體以及社區集體經濟組織每畝100元、100元和150元的獎勵,合計金額最高不超過20萬元。
投資額2000萬元以上或整片開發歷史文化村落、景區村、鄉村旅遊重點村集聚發展等級民宿的,或引進高端連鎖民宿品牌項目,並建成營業的,可以按“壹事壹議”原則給予投資主體相應政策支持。
4、鼓勵民宿品質化發展
對照《龍港市級民宿等級基本要求與評定細則》,開展民宿品質化特色化評定。被評定為龍港市級示範型、舒適型、經濟型的民宿,分別壹次性給予每個客房1.5萬元、1萬元、0.5萬元的獎勵。
每年開展等級民宿和“僑家樂”品牌民宿培育工作。在列入培育的民宿特色村內,壹次性投資額超過500萬元的民宿,由投資方提出建設方案,經專家綜合評定列入等級民宿和“僑家樂”品牌民宿星級培育對象的,自被列入培育之日起10個月內建成並對外開放,經驗收合格的,給予每家50萬元獎勵;對已被浙江省評定為“金宿級”及以上的民宿企業來龍港投資的,再給予20萬元獎勵。
被評定為浙江省白金級、金宿級、銀宿級的民宿,分別壹次性給予100萬元、50萬元、30萬元獎勵。被評定為市“僑家樂”品牌民宿五星、四星、三星,分別壹次性給予50萬元、20萬元、10萬元獎勵;所有獎勵就高不重復,進檔升級的予以補差獎勵。
5、鼓勵民宿連鎖化發展
通過連鎖、加盟、合資等模式,在龍港完成工商註冊登記並發展為連鎖品牌,達到等級民宿以上標準,每新增壹家民宿,經申請評定後,並獲得同等級別或上以等級民宿,按第二條第項第3點獎勵辦法中的等級評定獎勵增加10%。
6、鼓勵民宿線上宣傳營銷
入駐兩個以上我市認可的“去哪兒”“攜程”“同程”等知名第三方平臺的民宿,壹次性給予1萬元獎勵,首次年網絡銷售額合計超過30萬元的民宿,再壹次性給予2萬元獎勵。
7、鼓勵民宿豐富內涵
支持非遺、民俗體驗、特色閱讀、農產品展示、特色伴手禮等項目進民宿,支持民宿周邊布局建設休閑娛樂場所,鼓勵民宿舉辦各類文化、體育活動,並享受獎勵政策的項目,對外營業後經申報認定後,壹次性給予5萬元獎勵)。鼓勵市內等級民宿積極申報職工療休養點,推動等級民宿作為教育研學基地。大力推進精品民宿申報市級、省級及國家級數學文化交流、城鎮改革交流等基地,舉辦高級交流活動。對民宿主報名參加浙江省文旅廳舉辦民宿伴手禮大賽的獲獎者壹次性獎勵3萬元。
8、加強金融支持
引導鼓勵金融機構加強對等級民宿的金融支持,支持有條件的金融機構推出等級民宿特色金融產品,實施差異化的授信和利率政策,提高融資便利度。
民宿特色村內創辦文旅融合項目的企業或個人,經申報認定,可享受貸款額度為100萬元以內的利息補貼,補貼標準按當月中國人民銀行授權全國銀行間貸款基礎利率執行,憑銀行借據和利息收據,給予2年50%貼息。
9、加強要素保障
市財政每年安排專項資金作為民宿產業扶持獎勵,具體金額由市文化廣電旅遊和新聞出版局測算後納入市財政年度預算。支持各社區積極通過鄉村有機更新、農村土地綜合整治等措施,保障等級民宿項目用地需求。爭取安排新增建設用地指標,扶持等級民宿民宿特色村相關配套公***設施建設。鼓勵民宿專業人才培養,對經培訓獲得國家民宿管家等級認證,並在龍港市境內民宿服務滿2年的白金管家、金牌管家、銀牌管家,分別給予壹次性獎勵15000元、10000元、5000元;民宿管家晉級予以補差獎勵,就高不重復。
10、加強審批保障
由市政務服務中心牽頭,做好民宿審批“壹件事”改革,整合市公安局、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市農業農村局、市社會事業局、市消防救援大隊等職能部門審批流程,全面實行民宿特種行業許可、公***場所衛生行政許可告知承諾審批,強化審批管理服務。開辟等級民宿代辦員服務機制,全程參與服務等級民宿開辦全流程。
11、加強組織保障
成立由市文化廣電旅遊和新聞出版局、市財政局、市農業農村局等部門組成的龍港市民宿產業扶持獎勵評審委員會,負責扶持獎勵項目的審核、論證、評定等工作;評審委員會下設辦公室,負責日常工作。
鼓勵成立市級民宿行業協會、民宿設計師聯盟、民宿投資商聯盟,相關職能部門積極為行業協會、聯盟在培訓學習、宣傳營銷、品牌打造、法律服務等方面給予全方位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