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湖北醫藥學院藥事保健學院招生章程已公布,主要包括學校概況、招生計劃、報考條件、錄取規則、收費標準、獎學金等信息。以下是詳細內容,供大家參考。
湖北醫藥護理學院2022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第壹章?通則
規則壹。為切實加強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招生(以下簡稱招生)管理,規範招生行為,依法依規招生,切實維護考生和學校的合法權益,根據《中
2022年湖北醫藥學院藥事保健學院招生章程已公布,主要包括學校概況、招生計劃、報考條件、錄取規則、收費標準、獎學金等信息。以下是詳細內容,供大家參考。
湖北醫藥護理學院2022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第壹章?通則
規則壹。為切實加強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招生(以下簡稱招生)管理,規範招生行為,依法依規招生,切實維護考生和學校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其他有關規定,結合學校實際,制定本章程。
規則二。學校招生工作堅持德智體美勞全面考核的原則,在學校紀檢監察部門和社會的監督下進行,遵循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
第二章?學校和辦學模式
規則三。學校名稱:湖北醫藥學院藥事管理學院;國標代碼:13249;湖北招生代碼:C227。學校地址:湖北省十堰市人民南路30號。
第四條?辦學性質和培養層次:湖北醫藥學院藥學服務學院是經教育部批準(教發函[2004]12號)成立的湖北省唯壹壹所獨立設置的醫學類本科院校。臨床醫學、麻醉學、預防醫學、醫學影像技術、醫學檢驗技術、藥學、康復治療學、護理學、制藥工程、公共企業管理、信息資源管理、軟件工程等本科專業12。
第三章?組織和職責
第五條?學校成立了由校領導、相關院系負責人、二級學院負責人、專業學科帶頭人、知名校友和學生代表組成的招生委員會。招生委員會是學校招生工作的領導和決策機構,主要職責是改革學校招生體制和機制;制定招生章程,決定重大招生事項;公平、公正、公開地監督招生工作;確定各專業(門類)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選考科目要求。
第六條?招生辦公室是學校招生工作的常設機構,主要職責是:在學校招生委員會的領導下,貫徹教育部、教育廳的招生政策,具體負責學校普通高等教育招生工作的組織實施。
第七條?學校聘請具有相當公信力和社會影響力的名人、公共媒體記者和關心本科招生的學生家長擔任社會監督員,與學校紀檢監察部門共同監督招生的公平、公正、公開。
招生辦電話:0719-8875333
紀委監察專員辦公室電話:0719-8891077
地址:湖北省十堰市人民南路30號,郵政編碼442000。
學校網站:www.yhgj.hbmu.edu.cn
第四章?招生計劃
第八條?學校根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需要、高等教育改革發展實際、學校發展規劃、辦學條件和畢業生就業狀況統籌規劃,申報年度招生計劃。
第九條?在教育部和省級教育廳核定的招生規模內,科學合理編制分省、分專業年度招生計劃。
第十條?學校預留計劃數不超過本科招生規模的1%,堅持“集體審議* * *決策”的原則,根據實際備案情況確定預留計劃的用途。
第五章?錄取條件
第十壹條?我校招生體檢標準遵循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聯發布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指導意見》)及相關補充規定,補充如下:①考生患有《指導意見》第壹條所列六種重大疾病,我校不予錄取。(2)患有指導意見第二條所列色盲、色弱的考生,不被我校工科、理科、醫學錄取;不能準確識別紅、黃、綠、藍、紫任意壹種顏色中的電線、鑰匙、信號燈、幾何圖形者,不予錄取我校工科、理科、醫學、管理類專業;不能準確識別顯示器上紅、黃、綠、藍、紫任意壹種顏色的數字和字母者,不錄取我院軟件工程專業。(三)患有《指導意見》第三條所列任何壹種問題的考生,如視力矯正至4.8鏡片度數大於800度者(或另壹只眼視力矯正至4.8鏡片度數大於400度者),不建議報考我校工科、理科、醫學類專業;雙耳在3米以內(或壹耳在5米以內,另壹耳全聾)不建議報考我校醫學專業;我校所有醫學專業不建議有斜視、嗅覺遲鈍、口吃者報考。
第十二條?鑒於醫療衛生服務的特殊性,不鼓勵軀幹四肢殘疾考生報考我校醫學類專業。新生入學後要進行體檢。如檢查結果與錄取時提供的信息不符,學校將按照上級有關規定,根據學生實際身體狀況調整專業,直至其回原籍,並追究當事人和體檢人員的責任。
第十三條由於我校所有外語課程均為英語,建議高考語言非英語科目的考生謹慎報考。
第十四條各專業不規定性別比例。
第六章?錄取規則
第十五條學校招生工作按照“招生學校負責、省級招生辦公室和社會監督”的原則,由省級招生部門組織實施。
第十六條被學校錄取的考生必須填報我院誌願。在第壹誌願生源不足的情況下,學校接受非第壹誌願考生(包括征集誌願)。如生源仍不足,剩余計劃調劑到生源充足的省份。
第十七條?在錄取專業安排上,各專業誌願無年級差異,相關科目無成績要求。原則上非高考改革省份錄取符合考生首選專業,高考改革省份在同壹專業組內原則上符合考生首選專業。
內蒙古自治區實行“在招生計劃1:1範圍內按專業誌願排隊錄取”的錄取規則。
第十八條?不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如果其專業誌願不能滿足,將被學校開除。
第七章?新生入學
第十九條被我校錄取的新生必須在規定時間內持本人準考證和錄取通知書原件到學校辦理入學手續,手續不全者不予辦理註冊手續。逾期不報的,按照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條?收費項目和標準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確定,並以學校官網公示的結果為準執行。
第二十壹條?新生入學後,我校將對新生進行資格審查,審查不合格者按上級有關規定處理。凡弄虛作假者,將取消其入學資格。
第八章?獎勵和援助方法
第二十二條?根據教育部和湖北省教育廳的有關規定,結合我校實際,對全日制普通學生實行獎學金制度(包括國家獎學金和學校獎學金)。
第二十三條?為了幫助貧困家庭的學生順利入學並完成學業,學校建立了完整的貧困學生資助體系。其中包括:生源地信用貸款、國家和省政府各類獎學金、為經濟困難新生開通“綠色通道”、提供勤工助學崗位、貧困新生補助、困難臨時補助、辦理大學生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個人自願辦理大學生健康安全保險等全方位幫扶措施。
第九章?就業和深造
第二十四條?學習期滿,經考核合格者,頒發普通高等學校全國統壹畢業證書,湖北省高校畢業生就業指導服務中心頒發的就業報到證。符合授予學士學位條件的,授予學士學位證書。
第二十五條?我校畢業生在國家就業方針政策的指導下,通過學校推薦、用人單位與畢業生“供需見面”、“雙向選擇”,在國內各類醫療衛生機構或其他單位就業。學校每年舉辦兩次大型校園招聘會,適時舉辦專場供需見面會,充分利用新媒體積極推薦我校畢業生就業。按照“雙向選擇”的原則,盡力幫助畢業生在全國醫療衛生機構或其他單位就業。
第十章?補充條款
第二十六條?學校鄭重提醒考生及其家長,我校招生辦不預測我校在各地的錄取分數線。招生宣傳人員和顧問的意見僅供考生及其家長參考,任何關於錄取的預測都不是我校的正式承諾。
第二十七條?學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機構或個人從事招生活動,考生和家長要謹防上當受騙。
第二十八條?章程通過我校招生信息網和教育部陽光高考平臺向社會發布,最終解釋權歸湖北醫藥學院藥事管理學院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