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融資租賃是什麽意思?
指出租人根據承租人對租賃項目的具體要求和對供應商的選擇,從供應商處購買租賃項目資金並租賃給承租人使用。如果承租人支付租金,出租人分期支付。租賃期間,租賃物的所有權屬於出租人。承租人有權使用租賃物。
2.經營租賃和融資租賃的區別:
1.功能不同:由於租賃公司可以提供現成的融資租賃資產,企業可以在很短的時間內用很少的資金進行使用和安裝,並且可以很快發揮作用,產生效益。因此,企業可以通過融資租賃項目來縮短建設周期,有效規避市場風險,避免企業因資金不足而錯失稍縱即逝的市場機會。經營性租賃行為使企業能夠有選擇地租賃企業急需但又不想擁有的資產。特別是技術水平高、升級快的設備更適合經營租賃;
2.兩種判斷方法不同:融資租賃資產由專業租賃公司取得,然後租賃給需要使用的企業。同時,租賃資產的認定標準為:壹是租賃期限占租賃開始日資產使用壽命的75%以上;二是租賃開始日支付給租賃公司的最低租賃付款的現值等於或大於資產賬面價值的90%;三、承租人對租賃資產享有優先購買權,行使優先購買權時支付的購買金額不超過優先購買權日租賃資產公允價值的5%。四是承租人有權繼續租賃該資產,租賃期屆滿承租人支付的租賃費不超過租賃資產正常租賃費的70%。總之,融資租賃的本質是轉移所有與資產所有權相關的風險和報酬。從某種意義上說,融資租賃實際上是承租人決定行使優先購買權時分期購買固定資產的壹種靈活方式,但其金額遠高於直接購買。但是,經營租賃不同。只轉讓了該資產的使用權,但沒有轉讓與該資產所有權相關的風險和報酬,因此該資產仍屬於出租方。承租人只按合同約定支付相關費用,經營性租賃資產在租賃期結束時由承租人返還出租人;
3.租賃程序不同:租賃公司根據市場需求選擇租賃設備,然後尋找租賃企業,而融資租賃設備由租賃企業采購或由租賃企業直接從制造商或賣方選擇;
4.租賃期限不同;
5.設備維修保養的責任方不同:經營租賃是租賃公司的責任,融資租賃是承租人的責任;
6.租賃到期後設備的不同處置方式:經營租賃到期後,租賃資產由租賃公司收回,融資租賃到期後,企業可預留少量“名義價格”(相當於設備殘值的市場價格)進行購買;
7.租賃的性質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