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現房當然可以申請公積金貸款,只要當事人符合法律規定的申請公積金貸款的條件,符合條件的,辦理公積金貸款的手續即可。壹、買現房可以使用公積金貸款嗎購買現房可以申請公積金貸款,簽訂購房合同後即開始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住房公積金貸款流程:(壹)借款申請人咨詢借款申請人至貸款經辦部門或致電貸款經辦部門進行住房公積金貸款咨詢,準備住房公積金貸款相關材料。(二)借款申請人至貸款經辦部門辦理初審及相關評估1.借款申請人持住房公積金貸款申請所需材料至貸款經辦部門進行公積金貸款初審。2.按照規定需要對借款申請人進行個人信用評估的,借款申請人需在貸款經辦部門工作人員的監督下在信用評估《授權書》上簽字。3.貸款經辦部門工作人員打印相關單據,並告知借款申請人如何辦理下壹步手續。4.按規定需要對借款申請人所購房屋進行評估的,貸款經辦部門工作人員同時向借款申請人開具《抵押物評估通知單》,借款申請人或委托代理人至北京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指定的評估機構申請抵押物評估。(三)借款申請人等待電話通知1.貸款經辦部門工作人員依據借款申請人提供的貸款所需材料及有關機構的評估結果進行復審,對於需要與借款申請人進行電話溝通的,工作人員將通過借款申請人提供的聯系方式與借款申請人進行電話核實、確認。2.對於借款申請人選擇的擔保方式為擔保中心擔保的,在擔保審核通過後,擔保中心工作人員將通知借款申請人辦理貸款相關合同簽字手續的時間、需要攜帶的資料及所需交納的擔保服務費;對於借款申請人選擇的擔保方式為非擔保中心擔保的,根據不同擔保方式辦理完畢相關手續後,貸款經辦部門工作人員將通知借款申請人辦理貸款相關合同簽字手續的時間及所需材料。(四)借款申請人在相關合同上簽字1.借款申請人根據電話通知的面簽時間,持住房公積金貸款面簽所需材料到貸款經辦部門辦理簽字手續,對於需要繳納評估費及擔保費的借款申請人需先到指定櫃臺繳納費用並領取發票。2.借款申請人及***同申請人、抵押人、出質人在貸款經辦部門工作人員的指導下完成《借款合同》等相關合同單據的簽字手續。(五)銀行放款借款申請人等待銀行放款後到銀行領取借款人相關合同單據。(六)按月還款借款申請人按照《借款合同》的約定,按月進行貸款的償還。二、住房公積金的查詢工具通過公積金貸款篩選器的使用,詳細了解公積金貸款辦理的政策及還款情況。公積金貸款查詢器操作步驟:第1步:按照提示填寫公積金貸款的基本情況;用戶在辦理公積金貸款時,公積金貸款查詢不管是壹手房還是二手房,均需要選擇是否引入擔保公司承擔階段性的擔保責任(擔保公司的引入可以使賣方在過戶後就拿到全部的資金);第2步:完成上述操作步驟後,用戶點“查詢”按鈕;通常情況下,公積金貸款借款人在辦理公積金貸款時需要公積金管理中心承擔擔保,借款人需支付擔保費用。三、公積金貸款的額度大部分城市都規定了單筆住房公積金貸款的最高額度,比如成都單筆住房公積金貸款最高額度為60萬元;廣州市住房公積金貸款個人最高額度為50萬元,申請人為兩個或兩個以上的最高額度為80萬元。其次,住房公積金貸款額度最高不超過房款總額的70%;申請公積金貸款還應滿足月還款/月收入不大於50%(其中:月還款包括已有負債和本次負債每月還款之和)。住房公積金貸款期限為1-30年,並不得長於借款人距法定退休年齡的時間;臨近退休年齡的職工,在考慮其貸款償還能力的基礎上,可適當放寬貸款年限1-3年。根據法律規定可以得知,購買現房可以申請公積金貸款,簽訂購房合同後即開始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按照上述流程辦理即可。
法律客觀:《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
第二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壹的,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壹)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的規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項規定,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的,應當同時註銷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職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職工的繼承人、受遺贈人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無繼承人也無受遺贈人的,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納入住房公積金的增值收益。
《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
第二十五條
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的,所在單位應當予以核實,並出具提取證明。
職工應當持提取證明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3日內作出準予提取或者不準提取的決定,並通知申請人;
準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銀行辦理支付手續。
《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
第二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壹的,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壹)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的規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項規定,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的,應當同時註銷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職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職工的繼承人、受遺贈人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無繼承人也無受遺贈人的,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納入住房公積金的增值收益。
《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
第二十五條
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的,所在單位應當予以核實,並出具提取證明。
職工應當持提取證明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3日內作出準予提取或者不準提取的決定,並通知申請人;
準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銀行辦理支付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