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購房合同,貸款合同和發票都丟了該怎麽辦?
購房時的合同和所有發票都丟了的補救措施:
壹、在購房合同沒有做預售登記前,如果購房者丟失合同,只需將剩余的合同作廢,和開發商重新簽訂壹份合同。購房者需要支付的費用是壹份合同的工本費,約二百元左右。
二、在購房合同做完預售登記,沒開始辦理銀行按揭前,如果購房者丟失合同,所采取的措施是在報紙上刊登聲明合同作廢。
到三個月期滿後,拿著報紙去做預售登記的機關申請註銷所簽訂的那份合同,然後和開發商重新簽訂壹份合同,再去做預售登記。這期間購房者需要支付的有刊登聲明的費用,合同的工本費,新合同的印花稅。
三、在購房合同做完預售登記,已經辦理銀行按揭後,如果購房者丟失合同,除需要辦理第二種情況所辦理的手續外。
購房者還要和辦理貸款的銀行簽訂壹份變更協議,並將新的合同放在銀行質押,因為原先的購房合同已經註銷了,換成新的合同。
也就是說購房者和銀行所簽的借款合同裏的合同號已經發生變化了,盡管購房合同裏面的內容沒有變化。
但依據《合同法》規定,該借款合同已經發生變更,所以需要和銀行簽變更協議。這期間購房者需要支付的費用和第二種情況基本相同。
辦理遺失補證需要的材料:
1、房屋權屬登記申請書(非轉移類);
2、房屋分層分戶平面圖;
3、申請補辦報告;
4、申請人身份證件復印件(查驗原件);
5、遺失啟示(整張報紙);
6、檔案館出具的掛失證明;
7、委托書(申請人不能親自辦理時出具,須提供申請人及受托人身份證件復印件,查驗原件);
8、房屋已抵押的,須提供抵押權人同意證明。
二、新買的樓房,購房合同,貸款合同,購房發票都丟了,我該怎麽辦
購房者和開發商簽訂購房合同後,該合同就是證明購房者購買房屋的合法憑證。壹份完整的購房合同***有四本:開發商二本,房管部門備案壹本,購房者壹本。開發商在辦理房屋產權證書時,需要將所有的四本合同拿到房管部門才能夠辦理產權證書,缺少任何壹本都不行。
購房時的合同和所有發票都丟了的補救措施:
壹、在購房合同沒有做預售登記前,如果購房者丟失合同,只需將剩余的合同作廢,和開發商重新簽訂壹份合同。購房者需要支付的費用是壹份合同的工本費,約二百元左右。
二、在購房合同做完預售登記,沒開始辦理銀行按揭前,如果購房者丟失合同,所采取的措施是在報紙上刊登聲明合同作廢,到三個月期滿後,拿著報紙去做預售登記的機關申請註銷所簽訂的那份合同,然後和開發商重新簽訂壹份合同,再去做預售登記。這期間購房者需要支付的有刊登聲明的費用,合同的工本費,新合同的印花稅。
三、在購房合同做完預售登記,已經辦理銀行按揭後,如果購房者丟失合同,除需要辦理第二種情況所辦理的手續外,購房者還要和辦理貸款的銀行簽訂壹份變更協議,並將新的合同放在銀行質押,因為原先的購房合同已經註銷了,換成新的合同,也就是說購房者和銀行所簽的借款合同裏的合同號已經發生變化了,盡管購房合同裏面的內容沒有變化,但依據《合同法》規定,該借款合同已經發生變更,所以需要和銀行簽變更協議。這期間購房者需要支付的費用和第二種情況基本相同。
此外,需要提醒購房者的是,在整個購房過程中,合同經常需要交接,而合同的丟失也並不都是發生在購房者身上,有些時候開發商、律師、銀行由於過失也會出現丟失合同的情況。所以在交接合同時壹定要求對方出具書面的憑證,以證明自己已經將合同交給對方。否則壹旦發現丟失,大家互相推卸責任,最終吃虧的還是購房者。
三、購房貸款合同丟失怎麽辦?合同丟失後果
人們在買房時都必須要與開發商簽訂購房合同。購房合同是購房者收房驗房的重要依據,如果購房合同丟失會有哪些後果呢?對於上面的這個問題具體的內容,本文將壹壹為您揭曉答案。
購房合同丟失會有哪些後果
購房合同是根據《中華人民***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買受人和房地產開發企業,在平等、自願、協商壹致的基礎上就買賣商品房達成的協議。
購房合同是購房者與開發商之間設立、變更和終止房屋買賣法律關系的重要依據,它對明確雙方權利與義務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
因此,不管房產證是否辦理,購房合同都是非常重要的。沒有購房合同,今後購房者若與開發商發生(如房屋質量問題等),將不利於購房者向開發商主張權利。
購房合同不慎丟失怎麽辦?
可分兩種情況來解決:第壹、如果購買的是現房,按中國現行規定,房屋買賣合同須辦理房屋過戶登記手續方為有效成立。未經登記的,房屋買賣合同不生效,法律不予保護。因此,妳若已經辦理了過戶登記手續,就從法律上杜絕了因不慎丟失所帶來的隱患,妳只需補辦丟失的材料就可以了。
第二、如果購買的是期房,並且沒有辦理房產登記,可以到當地(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房地產管理部門和土地管理部門查詢。根據中國《城市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的規定,商品房預售,開發經營企業應當與購房人簽訂商品房預售合同,預售人應當在簽約之日起30日內到上述兩部門辦理登記備案手續。如果已辦理產權登記,自然也就不必擔心因丟失合同和收據所造成的隱患。
另外,也可以采取以下辦法:首先,向開發商說明情況,與開發商協商解決,能重新簽訂購房合同,並就所支付購房款事宜要求開發商出具相關證明。
其次,倘若不幸與無誠信的開發商遭遇,妳可以設法就所購房屋的細節問題與開發商另行簽訂補充協議,並註明補充協議與原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在補充協議中可以隱蔽地提到原合同主要條款和已交購房款等事實,這樣補充協議就可以起到與原合同相等的作用。
此外,建議購房者不要輕易隨身攜帶合同和房款收據憑證原件,以防萬壹丟失。若須辦理相關房產手續,可以先將所有資料復印壹份,使用復印件有時壹樣能辦。這樣如果丟了原件還有復印件做證明,能夠在以後通過法律或其他途徑解決爭端時提供證據。
對於“購房合同丟失會有哪些後果”以及“購房合同不慎丟失怎麽辦”等問題,上文中都有十分詳細清楚的介紹,希望上文內容能夠幫助您解決您所遇到問題。根據上述內容,我們知道了購房合同的重要性,在開發商存在違約的情形時,購房合同是購房者的重要依據,壹旦丟失,將會給購房者帶來不利的法律後果。如果您有遇到購房合同丟失的情況,要註意及時采取措施來補救。如果您不知道具體怎麽操作時,不妨咨詢壹下房產方面的專家律師的意見,以避免遭受無謂的損失。
以上是關於“房屋貸款合同丟失怎麽辦”的全部內容,最後,小編提醒各位即將獲得貸款的朋友們,簽訂完貸款合同後,壹定要保管好。因為在還清房屋抵押貸款後,借款人需憑借款貸款合同辦理還款證明後,才能到產權部門辦理產權抵押註銷手續。
(以上回答發布於2017-02-23,當前相關購房政策請以實際為準)
四、購房合同和發票都丟了應該怎麽辦理
購房合同和發票都丟了應該怎麽辦理去房管局申請調檔,看看能否把購房合同和發票檔案調取出來。購房者和開發商簽訂購房合同後,該合同就是證明購房者購買房屋的合法憑證。壹份完整的購房合同***有四本:開發商二本,房管部門備案壹本,購房者壹本。開發商在辦理房屋產權證書時,需要將所有的四本合同拿到房管部門才能夠辦理產權證書,缺少任何壹本都不行。1、在購房合同沒有做預售登記前,如果購房者丟失合同,只需將剩余的合同作廢,和開發商重新簽訂壹份合同。購房者需要支付的費用是壹份合同的工本費,約二百元左右。2、在購房合同做完預售登記,沒開始辦理銀行按揭前,如果購房者丟失合同,所采取的措施是在報紙上刊登聲明合同作廢,到三個月期滿後,拿著報紙去做預售登記的機關申請註銷所簽訂的那份合同,然後和開發商重新簽訂壹份合同,再去做預售登記。這期間購房者需要支付的有刊登聲明的費用,合同的工本費,新合同的印花稅。3、在購房合同做完預售登記,已經辦理銀行按揭後,如果購房者丟失合同,除需要辦理第二種情況所辦理的手續外,購房者還要和辦理貸款的銀行簽訂壹份變更協議,並將新的合同放在銀行質押,因為原先的購房合同已經註銷了,換成新的合同,也就是說購房者和銀行所簽的借款合同裏的合同號已經發生變化了,盡管購房合同裏面的內容沒有變化,但該借款合同已經發生變更,所以需要和銀行簽變更協議。這期間購房者需要支付的費用和第二種情況基本相同。此外,需要提醒購房者的是,在整個購房過程中,合同經常需要交接,而合同的丟失也並不都是發生在購房者身上,有些時候開發商、律師、銀行由於過失也會出現丟失合同的情況。所以在交接合同時壹定要求對方出具書面的憑證,以證明自己已經將合同交給對方。否則壹旦發現丟失,大家互相推卸責任,最終吃虧的還是購房者。這類合同和收據當事人壹定要收好,對自己的合法權益有所保護。如果壹旦丟失的話可以到房管局和開發商這兩個地點進行相應的補辦。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不受傷害,得到法律的保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