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個城市都會要求首付款必須自籌資金,這意味著首付款必須由購房者支付。然而,並不是所有的城市都有這樣的規定。吉林省允許繳存職工及其配偶提取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余額支付購房首付款。通常情況下,如果購房者購買政策性住房,他們可以申請壹次性提取住房公積金並將其轉移到員工的個人儲蓄賬戶中以支付購房首付款。
公積金繳納流程如下:
1.用人單位向所在地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開戶,填寫《住房公積金單位開戶登記表》和《住房公積金代扣代繳申請表》,並提供相關證明材料;
2、公積金管理中心對用人單位的申請材料進行審核,完成開戶手續,並為單位繳納公積金開立系統賬戶;
3.用人單位應當按照規定的時間和比例將職工的公積金繳存到公積金管理中心指定的銀行賬戶;
4.公積金管理中心核對繳納情況,並將職工公積金繳存記錄更新至職工個人公積金賬戶;
5.職工可通過公積金管理中心提供的網上查詢系統和手機APP查詢個人公積金賬戶余額、繳存記錄等信息。
部分公積金提前償還。提取材料:
1、個人身份證或其他有效身份證明;
2、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表(可在公積金管理中心索取);
3.還款計劃表(需加蓋用人單位公章);
4.還款證明原件及復印件,如銀行流水、存款證明等;
5.借款合同原件及復印件;
6.其他相關證明材料,如房產證、購房合同、居住證明等。
綜上所述,提前還款可能會產生違約金或其他費用。詳情請咨詢貸款銀行。
法律依據:
《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二十五條
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的,由所在單位核實並出具提取證明。
職工憑提取憑證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3日內作出準予提取或者不予提取的決定,並通知申請人;批準支取的,受委托銀行應當辦理支付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