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銀行對國家助學貸款的要求是,國家助學貸款定價基準利率可以換算成LPR利率。2020年8月1日起,貸款學生可將原合同約定的利率定價方式轉換為去年2月發布的同檔次最新貸款市場牌價(LPR),減去30個基點。
根據中國銀行關於股票型國家助學貸款定價基準轉換的公告:
2020年7月31前,中國銀行已發放且已簽約但未參照貸款基準利率發放的助學貸款,但已處於上壹個重定價周期的浮動利率貸款除外。
2020年9月20日至2020年2月20日開始自主轉換。在此期間,原合同約定的利率定價方式可折算為上年2月發布的同檔次最新貸款市場牌價(LPR)減去30個基點,在合同剩余期限內可固定下調點數值。
也可轉換為固定利率,等於去年2月公布的同檔次最新貸款市場牌價(LPR)減去30個基點。重定價期和重定價日按原合同執行。
未自主折算的國家助學貸款存量,在2020年6月65438+2月21日至2020年2月23日期間,折算為上年2月發布的同檔次貸款最新市場牌價(LPR)減去30個基點,在合同剩余期限內固定下調點數值。重定價期和重定價日按原合同執行。
如不接受批量轉換,可在2020年2月24日至2020年2月24日期間,通過中國銀行手機銀行申請將已批量轉換為LPR定價基準的貸款變更為固定利率,即等於去年2月發布的同檔次最新LPR減去30個基點。
擴展數據:
國家助學貸款是黨中央、國務院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條件下,完善我國普通高校資助政策體系,加大對普通高校家庭貧困學生資助力度的壹項重要舉措。
國家助學貸款是由政府主導,財政補貼,財政和高校給予銀行壹定風險補償,由銀行、教育行政部門和高校共同運作,幫助高校家庭貧困學生的銀行貸款。
借款學生不需要辦理貸款擔保或抵押,但需要承諾按時還款,並承擔相關法律責任。借款學生通過學校向銀行申請貸款,彌補在校期間的費用不足,畢業後分期償還。
貸款形式主要有四種:國家助學貸款;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高等學校利用國家財政資金向學生發放無息貸款;壹般商業助學貸款。其中,國家助學貸款的資助力度和規模最大,是助學貸款的主要內容。
公辦全日制高校要積極落實國家助學貸款政策,與合作銀行共同辦理高校貧困家庭學生國家助學貸款。此外,部分民辦高校開展了國家助學貸款,學生應註意學校招生簡章或錄取通知書中的相關表述。
壹般來說,貧困家庭的學生需要通過所在學校向當地銀行申請國家助學貸款。學生在校期間原則上壹次申請,銀行分期發放國家助學貸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