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辦理貸款卡年審步驟
領表→填表→送驗→審核
二、貸款卡年審程序簡介
(壹)領表:借款人需先到當地人民銀行征信管理部門或基本帳戶開戶行免費領取《貸款卡年審報告書》;或在互聯網上下載《貸款卡年審報告書》電子版。
(二)填表:
1、各企事業單位負責《貸款卡》年審的經辦人員,應按要求填寫完整、準確的《貸款卡年審報告書》,其中每年年審年度的年末貸款余額(含承兌匯票、信用證、擔保等)、欠息等報表必須有相應金融機構加蓋業務印章確認。
2、法人代表、主管會計、財務負責人、經辦人分別在《貸款卡年審報告書》的承諾、財務報表等指定簽名處簽名(不得代簽),並在指定蓋章處加蓋企業(單位)公章。
3、若法定代表人、營業地址、註冊資本或實收資本等有變更,必須提供相關證明文件的原件及其復印件。
4、《貸款卡年審報告書》中的資產負債表、損益表、現金流量表,按每年年審年度的年末主要財務指標填寫,並錄入《借款人財務報表模板》電子文檔交回當地人民銀行征信管理部門,以縮短辦理貸款卡年審時間。
5、所有復印件必須使用A4紙復印,註明與原件相符,並加蓋申請單位公章確認。
6、《貸款卡年審報告書》中填寫的內容如有更改,更改後要蓋經辦人私章或單位公章確認。
(三)送驗:申請人準備好下列應出示文件和應提交文件(材料),連同《貸款卡年審報告書》(紙質文件和電子文檔)壹起送當地人民銀行征信管理部門審驗:
1、《貸款卡年審報告書》;
2、《貸款卡》、《貸款卡使用管理手冊》;
3、年審合格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或《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並出示副本原件;《事業單位登記證》副本復印件,並出示副本原件;其他經濟組織提供有效的證件復印件並出示原件;
4、年審合格的《中華人民***和國組織機構代碼證書》正本復印件並出示正本原件;
5、《人民幣基本存款帳戶開戶許可證》正本復印件並出示正本原件;
6、法定代表人、負責人或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證明(身份證、外籍護照、回鄉證等)復印件;
7、上年度的資產負債表、利潤及利潤分配表、現金流量表(詳見《貸款卡年審報告書》);
8、法人企業須提供註冊資本驗資報告復印件或有關註冊資本來源的證明材料;
9、國稅、地稅稅務登記證副本復印件並出示副本原件;
10、分支機構辦理貸款卡年審時,還須提供總公司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復印件並加蓋總公司公章和總公司的《中華人民***和國組織機構代碼證書》正本復印件並加蓋總公司公章;
11、中國人民銀行征信管理部門要求的其他材料。
(四)審核:申請人備齊上述所需資料並經當地人民銀行征信管理部門審核無誤後,開出《受理行政許可延續(年審)通知書》,當地人民銀行征信管理部門應在五個工作日內為申請人辦理貸款卡年審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