棄房斷供的由來
2007年8月,美國爆發次貸危機,高房價開始破滅,出現房屋違約現象。2008年,深圳房價持續下跌。許多人發現他們過去買的房子的價值正在縮水,他們欠銀行的住房貸款金額甚至超過了現在房子可以出售的市場價格。也就是說,這些房子變成了負資產,壹些房主選擇把房子扔給銀行,不再償還銀行的貸款。
2013年有媒體報道溫州有15000套房子。對此,溫州銀監局負責“斷供”調查的工作人員黃坤表示,“斷供”“棄房”現象確實存在,但實際總數為595套。
2065438+2004年5、6月底,浙江杭州、江蘇無錫、福建寧德、江蘇新沂等地均有病例。在那裏,業主被銀行起訴,因為他們未能支付逾期貸款的個人抵押貸款。在這些案件中,大多數業主聲稱他們“無力償還”。
2065438+2004年7月,銀監會主席尚福林在全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工作會議暨上半年經濟金融形勢分析會上表示,“部分房企甚至業主違約,部分中小房企資金鏈緊張,三四線城市相關信貸風險需要高度關註。
抵押貸款違約的誘因
隨著棄房潮的出現,業內人士認為,除了房價下跌,持有房屋的價格遠低於個人繼續支付按揭貸款的價格,導致主動棄房成為“負資產”,更有可能是購房者自身資金出現問題,或者炒房團資金鏈斷裂,“斷供”。
第壹,部分地區房價的下降幅度確實大於按揭貸款的額度,進而使得這類住宅業主還貸的積極性下降。
二是商業銀行沒有嚴格審核購房人的信貸資質。從實際情況來看,很多銀行在對購房者的評估過程中,往往會面臨評分不嚴、註水的情況。最典型的就是買家的收入,其實是可以造假的。這往往使得抵押貸款的能力被虛高,進而使得後期還款有壓力。
房價下跌確實會給客戶提供違約的理由。“從合同訂立來看,買賣雙方都是本著公開、公平的原則簽訂協議的。既然允許房價上漲帶來的收益存在,那麽房價下跌的風險也是允許的。只有這樣,才是公平的交易機制。所以從這個角度來說,在法律和道德的約束下,棄房潮不會馬上出現。但我們必須警惕這種勢力。”
房屋止贖的利弊
從法律角度來說,因為房價下跌而“棄房”拒絕償還銀行貸款,似乎並不可取。
北京李生律師事務所劉偉律師表示,住房抵押貸款壹般以房產為抵押。業主貸款逾期被銀行起訴後,如果業主沒有其他資產償還貸款,法院通常會拍賣房產。拍賣所得資金首先由作為抵押權人的銀行支付。如果足夠償還銀行貸款的本息和違約金,剩下的就還給業主。棄房斷供的後果是,如果拍賣所得資金不足以償還銀行貸款,法院還會收回業主的其他資產來償還。購房者在斷供之前,需要想壹想是否有利。
(以上回答發布於2015-11-18。目前相關購房政策請參考實際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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