營改增後,有貸款的普通納稅人非常關心貸款利息能否抵扣。如果貸款利息可以抵扣進項稅,對於有貸款的普通納稅人來說肯定是壹大利好。但根據《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實施辦法》規定,接受貸款服務的納稅人不得抵扣進項稅額。同時,納稅人接受貸款服務,支付給出借人的投融資咨詢費、手續費、咨詢費等與貸款直接相關的費用,不得從銷項稅額中抵扣進項稅額。
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全面推進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的通知》(財稅(2065 438+06)36號),下列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稅:
(1)2016,12,31之前,金融機構農戶小額貸款。
(2)國家助學貸款。
(3)國債和地方政府債務。
(四)中國人民銀行向金融機構貸款。
(5)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在指定的受委托銀行用住房公積金發放的個人住房貸款。
(六)外匯管理部門委托的金融機構在經營國家外匯儲備過程中發放的外匯貸款。
(7)在統借統還業務中,企業集團或企業集團中的核心企業、集團所屬的財務公司按照不高於支付給金融機構的貸款利率或支付的債券票面利率水平向企業集團或集團內的下屬單位收取的利息。
(8)金融同業往來。
(1)金融機構與中國人民銀行的資金往來。包括中國人民銀行對壹般金融機構貸款和中國人民銀行對商業銀行的再貼現。
②銀行的同業往來。同壹銀行系統內不同銀行和辦事處之間的資本會計交易。
③金融機構之間的資金交易。是指經中國人民銀行批準,通過全國統壹的銀行間同業拆借網絡,進入全國銀行間同業拆借市場的金融機構之間的短期(壹年以內含壹年)無擔保融資。
(4)金融機構之間的現金轉賬業務。
取得對方利息收入的增值稅發票可以抵扣進項稅額嗎?
問:我公司向買方采購貨物時,對方收取價外費用(延期付款利息),並分別就貨款和價外費用向我公司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我公司取得對方單獨開具的價外費用-利息收入增值稅發票可以抵扣進項稅嗎?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稅務總局納稅服務司回復:《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十二條規定,價外費用包括手續費、補貼、基金、代收費用、返還利潤、獎勵費、違約金、滯納金、延期付款利息、賠償金、代收基金、預付款、包裝費、包裝費、包裝費、儲備費、質量費、運裝費。因此,賣方單獨開具的“價外費用-利息收入”增值稅專用發票可以抵扣進項稅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