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體條件:
成為銀行黑賬戶後,很多人會擔心自己的銀行卡或者之前的銀行卡會不會被凍結。事實上,如果凍結銀行卡,是有壹定的附屬條件的,也就是說,銀行被起訴後,只能根據法院判決申請強制執行凍結銀行卡。否則,即使是非法銀行賬戶也無法直接凍結,所以非法銀行卡可以繼續使用,不用擔心被凍結。雖然銀行不會隨意凍結別人的賬戶,但是如果進入了征信系統的黑名單,是絕對不允許申請貸款和辦理信用卡的。
銀行黑名單的後果:
1.不能再申請任何銀行的信用卡(進入黑名單的人直接被拒);
2.銀行不會貸款給妳買房買車;
3.如果妳是公司法人,銀行會拒絕貸款給妳的公司(個人信息保密,別人不會知道,妳放心)。
4,工作的影響,有些小公司可能不在乎,但是如果妳想去大公司就難了。
5、坐牢,壹般簡單的信用卡黑名單不會有坐牢,只是接受銀行的處罰;但如果定性為惡意透支,銀行多次不還會向公安機關報案,如果達到這種程度,可能會被判刑。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民事執行中查封、扣押、凍結財產的規定。
文章
人民法院不得查封、扣押、凍結被執行人的下列財產:
(壹)被執行人及其扶養人的衣服、家具、炊具、餐具和其他家庭生活必需的物品;
(二)被執行人及其扶養人必需的生活費。當地有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按此標準確定必要的生活費;
(三)被執行人及其扶養人完成義務教育所必需的物品;
(四)未發表的發明或者作品;
(五)被執行人及其扶養人身體缺陷所必需的輔助工具和醫療用品。
(六)被執行人獲得的獎章和其他榮譽物品;
(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締結條約程序法》規定,以中華人民共和國、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或者其政府部門的名義同外國和國際組織締結的具有條約、協定性質的條約、協定和其他文件中免於查封、扣押、凍結的財產;
(八)法律或者司法解釋規定不得查封、扣押、凍結的其他財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