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學生助學貸款具體流程:1。申請貸款。要求學生在新學年開始後通過學校向銀行提交貸款申請(詳細時間由各學校明確規定)。學校將首先對學生提交的國家助學貸款申請材料進行資格審查,並對其完整性、真實性和合法性負責。初審將在收到助學貸款申請後的20個工作日內完成。
這項工作完成後,學校將安排為期五天的宣傳,並糾正有問題的要求。初審無誤後,學校將在10個工作日內安排加蓋公章確認符合條件的貸款請求,將檢查結果告知學生,並制作《國家助學貸款審核信息表》。
2.銀行批準貸款申請。經辦銀行在收到借款合同和學校到期債務後15個工作日內結束簽約工作,並在5個工作日內將簽訂的借款合同送達學校。學校收到借款合同和債務後,會在5日內返還給借款人。
3.簽借款合同。貸款申請獲批後,學校將在10個工作日內根據經辦銀行提交的貸款學生花名冊,完成安排學生填報、簽訂貸款合同和債務等工作,並提交給經辦銀行。經辦銀行在收到借款合同和學校到期債務後,應在15個工作日內完成簽約工作,並將已簽署的借款合同在5個工作日內送達學校安排。4.借款銀行發放貸款。銀行為每個學生申請壹張借記卡或活期存折。國家助學貸款實行壹求壹貸分期的方式,即學生可以壹次性與銀行簽訂多個學年的貸款合同,但銀行會分年發放。壹學年的學費和住宿費貸款,銀行應壹次性支付;銀行(或學校)按10月向學生發放壹學年內生活費貸款。
5.按時還貸。借款學生在申請助學貸款完成學業後,應註意個人信用,按時還款。
2大學生貸款違約的後果
(1)國家助學貸款借款人未按與經辦銀行簽訂的還款協議規定的期限和金額還款的,對其違約還款金額計收罰息;
②經辦銀行將違約情況錄入中國人民銀行個人信用信息基礎數據庫,供全國各金融機構依法查詢。對惡意拖欠貸款、拒絕提供住房貸款、汽車貸款等金融服務的違約借款人采取限制性措施;
(3)對嚴重拖欠還款的借款人,有關行政部門和銀行將通過新聞媒體、網絡等信息渠道公布其姓名、公民身份號碼、畢業學校和具體違約行為;
(4)嚴重違約的貸款人也將承擔相關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