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抵押方式:外匯留學貸款可接受的抵押物包括:住宅和商業用房(商業用房包括商鋪)。辦公樓、標準廠房、土地使用權暫不接受抵押。以抵押方式申請留學外匯貸款的,經辦銀行應與抵押物所有人簽訂抵押合同,並辦理相關手續。
(1)以住宅或商鋪作為抵押的,抵押利率參照中國銀行現行個人抵(質)押循環貸款業務相關規定執行,具體請咨詢當地中行網點;
(2)以商業建築物抵押的,經辦行可要求借款人辦理抵押物保險,保險期限不得短於貸款期限,經辦行為保險的第壹受益人。保險條款不得損害經辦行的權益,保險所需的壹切費用由借款人承擔。在未償還貸款期間,保險單正本應由經辦銀行保管。
2.質押方式:留學外匯貸款可接受的質押物為中國銀行系統出具的本外幣存款證明,暫不接受其他質押。
(1)以質押方式申請留學外匯貸款,經辦行應與出質人簽訂質押合同,並辦理相關手續;
(2)以存單作為質押物的,質押率參照中國銀行現行的個人質押貸款業務相關規定執行。具體請咨詢當地中行網點。
3.第三方擔保可接受自然人對貸款期限在三年以內、貸款金額在30萬元人民幣(含)以下的等值外幣的擔保。
擔保人必須符合以下條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
(2)具有當地常住戶口或有效居留身份並擁有當地房產,能提供固定的詳細聯系地址;
(三)在本行及其他金融同業中無不良信用記錄;
(4)保證人必須有固定職業和穩定收入:主要指在金融、能源、郵電、交通等部門工作五年以上的正式職工;納入國家行政編制的國家公務員,以及參照公務員管理,待遇與公務員基本相同,行政級別為副處級及以上的專職事業單位人員;中央部屬及211工科大學副教授及以上學歷;三甲醫院副主任醫師及以上;經辦行根據擔保人提供的經濟收入證明核實擔保金額,並詳細咨詢當地中行網點;
(5)自然人擔保不適用於攻讀博士學位的借款人。
由於個別地區業務存在差異,詳情請咨詢經辦網點。也可以進入在線客服人工服務,撥打我行客服熱線95566(海外及港澳臺地區請撥打+8610-95566)進行咨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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