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公安機關受理並核查。公安機關收到入戶申請後,對申請人進行資格審查,確定材料是否符合要求,申請人是否符合中山市入戶條件。資料審核沒有問題,公安機關會在35個工作日內對證明材料進行核實。
3.簽發入住許可證明。申請人通過調查後,戶政部門將簽發準予遷入證明。
4.回戶口,搬出去。申請人持準予遷入證明、身份證、戶口簿到原戶籍所在地公安機關辦理遷出證明,註銷原戶籍所在地。
5.遷入戶口。申請人攜帶《遷出證明》到中山遷入地公安機關辦理。
壹、戶口遷移程序
(壹)、辦理本市戶口遷出手續。
遷出本市戶口需要哪些證件?應向戶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示下列證件:
(1)移民居民戶口本;
(2)農業人口須有遷入地鄉鎮政府、村委會同意入戶的證明。
如何辦理外省市戶口遷入
(二)、申請遷入外省市,遷入戶口需要哪些證件,並應向戶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示以下證件:
(1)遷出地居民戶口簿、身份證;
(2)外省市公安機關出具的居住證;
(3)因高校招生、畢業分配等原因,應出示相應證明。
(3)、戶口遷入城市的過程。
遷入本市戶口需要哪些證件?應向戶口遷入地派出所出示以下證件:
(1)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當地戶籍遷移證明;
(2)遷入戶的戶口簿;
(3)新入戶須有房管部門出具的房屋證明或房屋產權證;
(4)移民符合申領、換領居民身份證條件的,每人交近期壹寸正面免冠銅版紙黑白大頭照兩張,已滿16周歲的,每人交壹張;
(5)因結婚遷入的,須持有結婚證;
(6)遷入農村的農業人口應有遷入地鄉鎮政府、村委會同意遷入的證明;
(7)遷入非直系親屬房間的,應在遷入戶口前向當地派出所申請許可。
(四)、城鎮居民在本市辦理轉移手續。
1,內部遷移
憑戶口簿和公民身份證直接遷入戶口所在地派出所;結婚的,應附結婚證和計劃生育證明復印件;住房分配、購房、房屋拆遷的,應附房產證復印件。
2.機構間移徙
憑戶口簿和公民身份證,到戶籍所在地派出所辦理準予遷入證明;結婚的,應附結婚證和計劃生育證明復印件;住房分配、購房、房屋拆遷的,應附房產證復印件。憑戶政派出所出具的準予遷入證明,到遷出地派出所辦理《城市遷移證》,再到戶政派出所辦理遷入手續。
3.跨區域遷移
持戶口簿和公民身份證,到戶籍所在地派出所申請,填寫《入戶申請表》,派出所受理後提交分局審批;結婚的,應附結婚證和計劃生育證明復印件;住房分配、購房、房屋拆遷的,應附房產證復印件。經分局批準,憑當地派出所出具的準予遷入證明,可以到當地派出所辦理《城市遷移證》,再到當地派出所辦理遷入手續。
二、註意事項
如果是買房或者遷入已婚戶,記得最後到小區居委會登記,而不是到派出所辦完戶口,否則某種意義上就是黑戶。
如果需要出示房產證,必須是本人或配偶的,父母親屬的無效。
法律依據:
戶籍管理條例
第十條公民遷出戶口登記機關管轄範圍的,應當由本人或者戶主在遷出前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出登記,領取遷移證,註銷戶口。
公民從農村遷入城市,必須持城市勞動部門的就業證明、學校的入學證明,或者城市戶口登記機關的準予遷入證明,向常住戶口登記機關申請遷出。
公民移居邊境地區,必須經居住地的縣、市、市轄區公安機關批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