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種方法的操作方法是要求評估師或評估機構提高房屋的評估價格,讓周女士少付首付,房價提高後,鐘女士不需要多付原房價的錢,因為這些錢會被第三方轉回給鐘女士。鐘女士同意了中介的建議,但後來鐘女士和業主都覺得這種方式有風險,可能會讓自己承擔法律責任,所以都想和中介解約,不想繼續交易,但中介要求鐘女士拿3萬元傭金。鐘女士自然拒絕了。畢竟她沒有成功買房。在我看來,中介不應該提出高評高貸的建議,因為這樣的合同是無效的,以後可能會引起更多的糾紛。
而且中介並不是單獨向鐘女士提出這個建議,甚至是向記者提出這個建議。也希望有關部門能處罰壹下這家中介公司,讓他們不要再這樣了。如果我們在中介公司工作的員工被公司要求這樣做,也應該拒絕。畢竟可能會讓他們承擔法律責任,為了自己的未來,建議不要這麽做。買房本來就是為了讓自己更舒服,沒必要讓自己更難受。壹定不能碰那種黑幕操作,更不能盲目聽信中介的建議,而要自己去網上搜索相關信息,看看中介說的是不是真的。
有些中介為了讓妳順利買房,自己拿提成,可以說是無所不用其極。也希望有關部門能夠重視這種情況,對私下以高頻高貸的方式讓客戶成功買房的中介進行懲罰。壹般來說,客戶肯定不會主動提出這樣的建議。畢竟他們對這方面不太了解,更別說什麽叫高評高貸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