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情況不用還:
1.套路貸
從法律後果上來說,套路貸本質上就屬於違法犯罪行為,本金和利息都不受法律保護。這些平臺收取高額利息,導致借款人沒辦法及時還款,最終越陷越深。套路貸嚴重侵害借款人的正常生活,破壞金融管理秩序,所以如果妳的債務屬於套路貸,那妳只需要歸還本金就可以啦。
2.高利貸
我國政策有明確規定,借貸雙方約定的利率超過年利率36%,超過部分的利息約定無效。所以,如果年利率超出36%,借款人可以要求對方返還已經支付的利息,但是本金和合理的利息是要償還的噢。
3.砍頭息
根據目前的法律規定,砍頭息不合法的,所以借款人在面對這些網貸平臺的時候,不合法的部分完全不用還款。
4.合同內容模糊
《商業銀行法》第37條明確規定:貸款應當與借款人訂立書面合同,合同應當約定貸款種類、用借款途、金額、利潤、還款期限、還款方式、違約責任等內容。如果違反上述內容,則額外利息不用還,只需歸還本金即可。
5.非本人執行的貸款
互聯網時代,我們的個人信息越來越透明,很多時候無意中就已暴露,然後被壹些不法分子利用進行網絡貸款。壹旦出現這種“被貸款”的情況,只要我們能證明自己沒有進行過貸款申請行為,也沒有收到過款項,就無需還貸款。
6.被迫形成的貸款
如果借款人是因為被借出方以威脅、恐嚇、脅迫等手段形成的貸款,根據法律規定,這種借貸關系是無效的。如果借出方想要借款人還錢,法律也不會支持。所以對於借款人來說,這筆錢是不用還的。
7.簽署合同實際並未放出貸款
如果與貸款機構簽訂了合同,但由於對方出現問題,實際並沒有收到款項,這種情況下,這種合同是無效的,也不需要還款。
俗話說:“欠債還錢,天經地義”,該我們償還的壹分都不能差,但不該我們償還的也要堅決維權。每個人都會有困難,但不會難壹輩子,時刻保持清醒,堅定意誌,當我們熬過這壹段最難的時光,終會迎來新的曙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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