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銀行個人貸款流程
1.準備相關手續:壹般貸款需要提交的手續主要包括:貸款申請書、客戶的身份證、戶口本、收入證明、婚姻狀況證明等材料(有配偶的客戶,還需要配偶的身份證和戶口本)。有抵押貸款的客戶,需提供抵押物的產權證明;如果是無抵押貸款的客戶,則需要提供良好的信用記錄。
2.向銀行申請:準備好相關材料後,客戶可以將相關材料提交給銀行或銀行委托的律師事務所,在客戶支付各種費用後,客戶需要與銀行簽訂貸款合同,作為約束雙方的法律文件。
3.銀行放款前的審批:如果是購房貸款,銀行委托的律師事務所首先會對客戶的申請進行初步審查,合格後銀行會進行最後的貸款審批;如果審查不通過,銀行將退回客戶的相關信息並向客戶說明情況。
4.辦理其他法律手續:除了合同之外,客戶還需要辦理壹些法律手續。如果是抵押貸款的客戶銀行貸款利率網絡,客戶還需要前往相關部門對抵押進行登記備案,以便將來查詢。
5.銀行放款:客戶的相關手續完成後,銀行將根據借款人的評估批準貸款或提交上級批準。隨後,工作人員會告知客戶貸款金額、貸款期限、貸款利率等相關細節,並發出貸款指令,將貸款項目轉入客戶賬戶。
第二,個人向銀行貸款所需的材料
1.借款人有效身份證和戶口本;
2.婚姻狀況證明,未婚者需提供未婚證明,離異者需出具民事調解書或離婚證(註明離異後未再婚);
3.如已婚,需提供配偶有效身份證、戶口本、結婚證;
4.借款人收入證明(工資收入證明或連續半年納稅證明);
5.房地產產權證;
6.擔保人(身份證、戶口本、結婚證等。是必需的)
擴展數據:
短期貸款的分類
1.經營性循環貸款:
為生產經營需要從銀行或其他金融機構獲得的貸款。企業在辦理貸款時,應按照有關規定向銀行提交年度和季度貸款計劃,經銀行批準後,貸款計劃中的借款人根據貸款收據辦理貸款。
2.臨時貸款:
由於季節性和臨時性的客觀原因,正常的資金周轉不能滿足需要時,超過短期借款計入生產周轉或商品周轉。臨時貸款實行“逐筆核貸”方式。借款期限壹般為3至6個月,按規定用途使用,按會計期間歸還。
3.貸款結算:
銀行托收後,可以申請托收承付結算貸款。貸款金額通常根據收款金額和約定的折扣率計算,大致相當於銷售商品的成本加上預付的運輸和雜費。企業貨款收回後,銀行會自行扣劃其貸款。
4.賣方信用:
產品列入國家計劃、質量在全國處於領先地位的企業,因分期銷售生產經營獎金不足,向銀行申請貸款。該類貸款應根據回款進度分期償還,期限壹般為1至2年。
5.預付存款貸款:
商業企業為購買農副產品和發放預付款而向銀行借入的資金。該類貸款按國家規定的品種和批準的計劃發放,實行專戶管理。貸款期限最長不超過1年。
6.專項儲備貸款:
經國家批準的商業批發企業為儲備商品向銀行借入的資金。這種貸款必須專款專用,貸款期限根據批準的儲備期限確定。
7.貼現票據貸款:
銀行承兌匯票或商業承兌匯票時,經營周轉出現困難時,申請票據貼現貸款的期限壹般不超過3個月。如果當期貸款金額壹般為票樣面值減去貼現利息,則貼現貸款的利息為票據貼現利息,銀行在貼現時首先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