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請人將所要購買的二手房進行評估;
2、申請人到連江公積金管理部服務大廳咨詢窗口領取《福州住房公積金借款申請表》,填寫申請表並加蓋單位公章;
3、買賣雙方到承辦銀行公積金貸款窗口辦理購房首付款資金托管手續;
4、攜帶申請資料到公積金服務大廳業務窗口收件,轉入初審;
5、公積金中心對受理的材料進行審核,核準後轉入審批;
6、公積金中心對審核材料進行審批;
7、提交材料
(1)貸款申請表壹式二份;
(2)借款人夫妻雙方收入證明原件二份;
(3)借款人夫妻雙方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三份;
(4)借款人夫妻雙方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二份;
(住:如申請人或配偶為集體戶,請在復印件上加蓋戶籍所在地派出所的戶口專用章。)
(5)借款人婚姻狀況證明原件及復印件二份;(註:未婚者提供壹寸彩照二張到公積金中心“綜合業務”窗口面簽未婚聲明。離婚的需另提供離婚證、離婚協議或判決書。)
(6)經連江縣房地產交易登記中心登記備案的商品房買賣合同原件及復印件二份、房屋預告登記證明原件及復印件二份(購買二手房的提供買賣契約原件壹份、房產評估報告原件壹份);
(7)預交30%以上購房首付款發票原件及復印件二份(購買二手房的提供首付款資金托管憑證);
(8)購買二手房的提供賣方產權人***有權人身份證、結婚證、房產證、土地證原件及復印件二份;(房屋性質為拆遷房的須提供土地證,其他性質的二手房無須提供)
(9)借款人配偶壹方或***同買受人在省直、福州鐵路系統、省煤炭中心參加公積金的,需提供所在公積金管理機構出具的公積金專用存折;
(10)借款人家庭住房情況證明;
(11)如遇特殊情況請按“中心”要求提供相關證明或材料。
8、註意事項
(1)所購房屋為框架結構,房齡不超過10年;
(2)借款申請表、收入證明用藍黑鋼筆填寫,字體工整,不得塗改;
(3)所有表格應保持公章完整、清晰;所需復印材料必須清晰、完整、不得縮小或放大;
(4)除借款人夫婦雙方以外,有其他房產***有人的也需提供身份證、戶口簿、婚姻狀況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