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壹手房貸款必須在開發商指定銀行做嗎
壹般樓盤開發向銀行貸款時,開發商會和銀行有“貸款必須在該銀行辦理”的約定,通常為60%-70%。同時,期房在房產證未下發之前,樓盤還要另外,合作銀行承予優先。
因此購房人不壹定非在開發商指定銀行申請貸款,並且法律上也沒有賦予開發商指定但如果購房合同中約定了開發商有指定了貸款銀行,購房者就要遵從合同約定;如果只是開發商口頭建議,購房
購房者若想要去非指定銀行辦理按揭,可以與開發銀行的比例中。另外在不違規的前,針對在非指定銀行優惠的要求樓盤指定銀行達到。
需要註意的是,要合同中,壹旦開發商因為在非指定銀行貸款不配合購房人交房,可以依據
二、壹手房貸款需要開發商指定銀行嗎?
需要,因為開發商及開發的樓盤需要銀行事先準入,壹手房按揭貸款才能做,未準入的銀行不能為其做貸款。
三、現在購買壹手房必須在開發商強制指定的銀行做貸款嗎
,這個還真有。
王先生剛在郊區某樓盤購置了壹套聯排別墅,準備貸款時,開發商給他指定了壹家國有大銀行申請貸款。王先生夫妻都有多年的公積金,希望辦理公積金加商業貸款的組合貸款。可是當王先生向開發商提出要辦組合房貸時,開發商和銀行卻以各種各樣的理由推諉和阻撓,最後通知他:要麽只貸40萬元的公積金貸款,要麽全部辦商業貸款。“哪有業主不能選擇房貸銀行的道理呢?”王先生對此很氣憤。事實上最近不少市民有王先生類似的經歷,由於銀行給出的優惠條件的差異、個人交通便利與否等因素,他們希望有更多的選擇。但壹些開發商指定房貸銀行,或者開發商為了盡快到位資金而拒絕公積金貸款,讓他們感到失去選擇權。曾在壹家樓盤做過營銷經理的劉先生告訴筆者,商品房貸款可以說是只賺不賠的生意,壹般情況下開發商自身資金能力有限,在買地、施工過程中,都和對口的銀行有很深的業務往來,通過貸款獲得發展,於是和合作銀行約定,未來樓盤個人購房貸款仍由其辦理,這樣銀行就等於攬到了指定的貸款業務,當然也有存款業務,銀行和房產商由此形成了利益***同體。但法律界人士認為,房屋買賣合同關系中壹個出售房屋,壹個支付房款,雙方的權利義務就是按期如約交房和付款,法律沒有賦予開發商指定貸款銀行的權利,所以從合法與否的角度來說,開發商指定貸款銀行、拒絕公積金貸款的行為肯定不合法。如果購房合同中約定了開發商有指定貸款銀行的權利或直接指定了貸款銀行,購房者就要遵從合同的約定到指定銀行貸款;如果合同中沒有這樣的約定,開發商只是口頭建議去指定的銀行辦理,購房者完全可以拒絕。
四、買壹手房壹定要在開發商指定的銀行辦理貸款麽?
嗯,不能在其他銀行辦理。辦理按揭買房貸款的流程:1、選擇房產;2、確認開發商建設的房產是否獲得銀行的支持,以保證按揭貸款的順利取得;3、辦理按揭貸款申請;4、簽訂購房合同。經審查確認購房者符合按揭貸款的條件後,發給購房者同意貸款通知或按揭貸款承諾書;5、購房者即可與發展商或其代理商簽訂《商品房預售、銷售合同》;6、簽訂樓宇按揭合同。明確按揭貸款數額、年期、利率、還款方式及其他權利義務;7、辦理抵押登記、保險。在通常情況下,由於按揭貸款期間相對較長,銀行為防範貸款風險,要求購房者申請人壽、財產保險;8、開立專門還款賬戶;9、並辦理相關手續後,壹次性將該貸款劃入發展商在銀行開設的銀行監管賬戶,作為購房者的購房款;10、借款人按合同規定定期還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