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按照省發改委、財政廳、工信委、住建廳下發的《省級示範推進分布式光伏發電補助資金管理辦法》的通知,請各縣市區發改局會同當地電力部門認真做好項目的審核和上報工作。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壹、申報範圍
財政補助資金為壹次性補貼,已經享受2015年補助資金的項目不再申報。本次報送項目的範圍為:1、截止目前建成並網發電項目。2、2016年已申報項目,由於財政補助尚未落實,本次可繼續審核上報。
二、審核內容
包括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名稱、裝機容量、所需補貼資金。上報項目必須是已建成項目,在建項目不列入本次申報補貼範圍。
三、附件資料
提交以下相關紙質和電子版材料:
(壹)《陜西省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財政資金申報表》(附件1);
(二)發展改革部門出具的項目備案文件(接入系統方案確認單);
(三)供電部門出具的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並網驗收意見單》;
(四)經供電部門和投資者雙方確定的《電量計量單》;
(五)項目所依托建築和構築物的所有權合法性證明材料:如房產證等;項目單位與所依托的建築物、場地及設施所有人非同壹主體時,需提供項目單位與所有人簽訂的建築物、場地及設施的使用或租賃協議;
(六)相關資信證明(企業提供單位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工商執照復印件等;個人提供身份證復印件)。
四、時間要求。請於3月14日前以正式文件(含電子版)上報市發改委能源科,逾期不再辦理。
國家對於分布式光伏發電政策是,自發自用模式時,發電每度補貼0.42元;全額上網方式時,關中及陜南地區每度電1元電費(陜西0.95元)。通過計量表計量、供電局來轉付。國家補貼文件:《國家發展改革委關於發揮價格杠桿作用促進光伏產業健康發展的通知》發改價格[2013]1638號。
法律依據:《關於進壹步落實分布式光伏發電有關政策的通知》 規定利用具備條件的建築屋頂資源,開展光伏發電應用。鼓勵各級地方政府在國家補貼基礎上制定配套財政補貼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