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成員職責與使命的界定,往往不如社會分工那麽明晰。它可能會因為感情因素,而混淆了各自應盡的義務和相互之間的界限;可能有的人多盡了義務,有的人則坐享其成。而付出得多的人還不能有什麽埋怨,因為是壹家人,是骨肉至親,他的事就是妳的事,也是大家的事。妳不幫他誰來幫他呢?
所以才會有“嫁人不嫁媽寶男,娶妻不娶扶弟魔”的說法。為什麽這兩類人不受歡迎?這兩類人就是不明白自己正確職責和站位的人。
作為男人,應該成為自己小家的頂梁柱,說壹不二的男主人,與妻子壹起建設好自己的小家。可惜,他讓位給了自己的母親。
本是兄弟姐妹,未成家之前,是壹家人;各自成家後,就應該成為最親的親戚。但也有人放著自己的小家不管,而去承擔兄弟姐妹的家庭責任,壹心幫兄弟姐妹過上幸福的生活。
這是什麽樣的精神啊?妳以為兄弟姐妹會感恩嗎?
遇到有良心的兄弟姐妹,知道感恩,才會善待於妳;而有的人卻不會如此,當妳沒有什麽利用價值的時候,妳們之間的親情就會越來越淡漠,甚至反目。而自己的家庭也因為妳把太多的精力用於扶持兄弟姐妹,導致家人抱怨,兩頭不落好,裏外不是人。這就是扶“弟”魔不受人待見的原因。
正確的做法應該是,先過好自己的小日子,孝敬父母,有余力了,再去關愛兄弟姐妹。如果把順序顛倒過來的話,那就真要夫(妻)怒子(女)怨了。魏明(化名)是既生氣又擔憂。他的小舅子又生了,第三胎,是個兒子。可把他丈母娘高興壞了,但也把魏明給愁壞了。
上周吃完小舅子的滿月酒回到家,魏明就把結婚證拍到了桌上,威脅的意味非常明確。妻子當即向他保證,他所擔心的事情絕對不可能發生。可是,誰又來保證妻子的保證就有用呢?魏明就因為這個不可預知性而發愁。
魏明大學畢業後,在父母幫助下,進了壹家旱澇保收的單位。工作雖穩定,但工資不算高。這年頭,誰也不喜歡手頭不寬裕,用錢算來算去的感覺,魏明也壹樣,在本職工作之外,他投資開了壹家小飯館。壹天晚上,壹群男男女女到他的店裏來吃飯。魏明打聽壹下,原來是單位聚餐。其中那個最漂亮的姑娘引起他的註意。
飯後,那個漂亮姑娘過來買單,要求開發票。魏明多看了她幾眼,心裏微微壹動。他對姑娘說,發票正好用完,過兩天才會有。如果姑娘方便,可以留下電話,發票開好再聯系她。姑娘壹點都沒懷疑就把手機號留給了魏明。這個姑娘就是藍珍,後來成了魏明的妻子。
魏明直到向藍珍求婚,上門拜見藍珍父母的時候,才知道藍珍家不是太富裕。藍珍父親在小區門口開了家便利店,剛開始生意還不錯。後來因為小區配套跟上來,小區附近開了家超市,這家便利店就在慘淡經營,小區居民只在緊急時才會光顧,勉強有盈利。
藍珍母親沒有工作,在家操持家務,有時也會去便利店看店。而那時藍珍弟弟還在讀大二。魏明家則不壹樣。魏明父母都是體制內工作人員,父親還有個不大的壹官半職。要與藍珍這樣的家庭聯姻,魏明父母是不願意的,除了藍珍漂亮,她家真沒有哪裏能與自己家可以比的。但魏明就喜歡藍珍漂亮、性格還很溫柔,吃了秤砣壹樣,鐵了心要娶藍珍。父母只能同意。
兩人結了婚,過得倒也甜甜蜜蜜的。但甜蜜之下,還是有些不舒服的地方。當初,藍珍家向魏明要了30萬彩禮,說好讓藍珍帶回去;陪嫁也會有。結果呢?不光彩禮沒帶回來,陪嫁連影子都沒見過。魏明父母不滿意,而魏明在生了幾天悶氣之後,也沒再計較。他知道了藍珍的性格其實應該說,是有些懦弱和沒有主見。
他們結婚的時候,藍珍弟弟還在上大學二年級。就因為藍珍母親壹句話:“藍珍,妳已經結婚了,有依靠了,也用不了那麽多錢。弟弟的花銷,妳承擔壹部分吧。”藍珍就每個月給弟弟2000塊錢,壹直給到弟弟大學畢業。
魏明有時候看不過去提醒藍珍,她已經結婚了,不能再這麽給弟弟錢花了。藍珍還有些生氣,說自己弟弟還沒掙錢呢,等掙到錢了,就不給了。那次兩人還有些不大高興。其實魏明也知道,弟弟工作之後,藍珍也時不時地給弟弟錢花,不過不像以前那樣月月給,魏明也就睜只眼閉只眼。
幾年後,弟弟要結婚了。為了給弟弟買婚房壹事,魏明就已經忍了壹肚子氣。那次是丈母娘親自上門,要魏明贊助10萬塊錢。還說這幾年都沒有再花過魏明的錢,這次是實在沒有辦法,首付款還差了壹點兒。
魏明思來想去,還是給了。他對丈母娘說,這是最後壹次了。丈母娘接過銀行卡,喜不自禁地說:“肯定的肯定的。結了婚就了事了。”房子買下來,首付就花了將近50萬。魏明很好奇藍珍家哪裏來這麽多錢,壹問,藍珍沒留神,就把那30萬彩禮也當作房款的事說了出來,差點把魏明氣得吐血,這套婚房幾乎就是自己首付款買的呀!
而這次小舅子生三胎,魏明明顯感到危險來襲。說起小舅子生三胎,也是丈母娘要求的。在小兒媳給她添了兩個孫女後,丈母娘給小舅子提條件,希望他們能再生壹個男孩兒,只要他們生三胎,她就幫小舅子還房貸,壹直到孩子上幼兒園。
壹個月房貸多少錢?6000塊呀!三年下來就是21多萬呀,對藍珍娘家可不是小數。小舅子工資並不高,弟媳婦自從生第壹胎後就沒有再工作。就憑嶽父那個店的收入和小舅子的工資,養壹家七口,再還每月6000元的貸款,魏明說什麽也不信,多余的負擔誰來承擔?
魏明看向了自己的妻子藍珍,而丈母娘的眼神也在看著自己的女兒,魏明覺得後背壹陣發涼。所以那天吃過滿月酒,趁著酒勁,魏明把結婚證找出來,壹用力,”啪“地壹聲拍在了桌上:“藍珍,妳知道我什麽意思!我們家是我們家,妳弟家是妳弟家,我希望妳要拎得清,否則,這兩個本本就該換個名字了。那樣妳就可以正大光明地養妳弟家那三個孩子,做妳的聖母去。”
藍珍當時也嚇著了,魏明從來沒有這樣紅著眼睛對她發火。她向魏明保證:“妳放心,我絕對不會。妳要不放心,妳就把我的工資卡全部收走。”保證歸保證,可魏明不敢相信呀!所以他說,他只能先把妻子的工資卡拿在手裏;萬壹這樣還無濟於事,那就只有離婚了,到那時只能可憐自己的孩子,從此要生活在單親家庭了。
我挺理解魏明的難處。藍珍是他的妻子,當妻子的娘家人入不敷出時,作為女婿、作為姐夫當真能看著不管?藍珍娘家人真的是把魏明綁架,放在了燒得通紅的道德鐵板上去烤呀!讓他幫也不是不幫更不是,真是進退維谷。
說實話,我已經很不看好魏明的婚姻了,在自私強勢的丈母娘和有扶弟魔特質的妻子的夾擊下,他們的婚姻已經岌岌可危。所以說,凡事都講章程、講規則,是妳的責任妳攬,不是妳的責任就別攬,攬過來就是妳自己在慣,最後反噬到自己身上,那就誰也不要怪。
壹家人相互幫壹幫倒也沒什麽,但要搞清楚到底哪些情況該幫,哪些情況不該幫。有人提出過互相幫助的原則:救急不救窮。親人間的幫助也應該遵循這條原則。妳跌倒了,我可以扶妳壹把;可要是走平路,也要讓人負擔妳壹半的體重,到最後扶妳的那個人也會累得直喘,心有余而力不足。結了婚,就好好經營自己的小家,要自私壹點,不要太無私。否則,後悔的,只有妳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