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個人住房公積金提取
個人住房公積金提取主要用於購買、建造、翻建住房、償還住房貸款、出租住房等方面。個人住房公積金提取需要符合以下條件:
(1)公積金賬戶已連續繳存12個月。
(2)提取原因是否符合規定。
(3)支取金額不得超過個人賬戶余額。
(4)提取目的符合要求。
具體操作流程如下:
(1)提取申請:申請人應攜帶本人身份證原件、戶口本原件、公積金卡原件、提取申請書(加蓋公司公章)、購房合同、房屋裝修合同或房屋租賃合同等相關材料到所在單位公積金管理中心辦理提取手續。
(2)審核:公積金管理中心對申請人提交的材料進行審核,審核通過後,提取金額轉入申請人銀行賬戶。
(3)提取:申請人可以從銀行賬戶提取公積金。
2.補貼公積金提取
補貼公積金提取主要用於購買、建造、翻建住房、償還住房貸款、出租住房等方面。補貼公積金提取需要符合以下條件:
(1)符合補貼政策。
(2)支取金額不得超過個人賬戶余額。
具體操作流程如下:
(1)提取申請:申請人應攜帶本人身份證原件、戶口本原件、公積金卡原件、提取申請書(加蓋公司公章)、購房合同、房屋裝修合同或房屋租賃合同等相關材料到所在單位公積金管理中心辦理提取手續。
(2)審核:公積金管理中心對申請人提交的材料進行審核,審核通過後,提取金額轉入申請人銀行賬戶。
(3)提取:申請人可以從銀行賬戶提取公積金。
需要註意的是,公積金提取的具體流程和要求可能因地區和政策不同而有所不同。建議在提取前咨詢單位公積金管理中心,了解具體操作流程和要求。
法律依據:
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
第二十四條職工有下列情形之壹的,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壹)購買、建造、翻建和大修自住住房;
(2)退休;
(三)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四)已經出境定居的;
(五)償還購房貸款本息;
(六)房租超過家庭工資收入規定比例的。
符合前款第(二)、(三)、(四)項規定的,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同時註銷。
職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職工的繼承人、受遺贈人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沒有繼承人或者受遺贈人的,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計入住房公積金增值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