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按時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壹年以上(含壹年)且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職工,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上述行為發生後兩年內或辦理房屋所有權證後壹年內),均可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的職工必須符合以下條件。
(壹)具有株洲市常住戶口或者有效身份證件。
(二)有穩定的職業和收入,有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每月還款額不能超過家庭可支配收入的50%)。
(三)單位按時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壹年以上(含壹年)且仍在正常繳存的。
3個月以上(含3個月),繳存比例低於5%,繳存工資基數低於株洲地區上年度最低工資標準(以有關部門公布的最低工資標準和公積金中心業務管理系統數據為準),屬於非正常繳存。
(4)貸款申請人及配偶無不良信用記錄,個人信用報告顯示某筆貸款或信用卡記錄有連續三次或累計五次逾期記錄的,視為不良信用記錄。
(五)擁有至少不低於總價30%的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
(六)同意提供公積金中心認可的貸款擔保。
(七)申請人及其配偶未還清上壹年度住房公積金貸款本息,不能再次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
(八)購買商品房申請貸款、購買安居工程,主要建設項目形象進度達到前列。
二、貸款金額、期限和利率
(壹)貸款額度最高為30萬元,但不超過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總價的70%。
(二)貸款期限最長為20年,但借款人現年齡加貸款期限不能超過法定退休年齡。
(3)貸款利率按中國人民銀行的規定執行。
貸款期限在壹年以內(含壹年)的,執行合同利率。法定利率調整的,不分段計息;貸款期限在壹年以上的,遇法定利率調整,從次年的1起,按照相應的利率檔次執行新的利率規定。
三。貸款需要提供的信息
貸款申請人到公積金中心領取《住房公積金貸款申請表》,並如實提供以下資料:
(壹)申請人及其配偶的身份證、戶口簿、結婚證原件及復印件(各4份)。未婚須由戶籍所在地民政部門出具(4份),離婚未婚配偶須出具未婚證明(4份)。
(2)夫妻雙方月工資收入證明(由所在單位住房公積金管理人簽字)原件及復印件(1份)或其他有效收入來源證明:
1.有租金收入的,提供房屋所有權證原件及復印件(2份)和租賃合同或協議。
2.有個體戶收入的,需提供工商和稅務登記證明及最近3個月的納稅證明原件及復印件(各2份)。
3.如有兼職收入,需提供勞動合同及能顯示最近3個月工資收入的工資卡原件及復印件(各2份)。
(3)夫妻雙方個人信用報告(各壹份)。
(四)購買、建造和大修住房信息:
1.購買商品房的,提供房地產管理部門登記備案的原(預)售合同或商品房買賣合同(1份);
2.購買二手房的,提供房屋買賣協議、完稅證明、房屋所有權證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
3、自建房,提供國土、規劃部門批準的建房文件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
4、大修房屋的,需提供房屋維修鑒定書原件及復印件(1復印件)。
(五)首付款證明或自有資金有效證明的原件及復印件(2份)。
(六)其他需要證明的相關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