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對實際固定資產投資(不含土地價款)5000萬元以上的新建文化旅遊產業項目(不含商業住宅類房地產項目投資),在項目全部竣工驗收後,按照其自持物業部分所形成的實際固定資產投資額的5%給予壹次性獎補,最高不超過500萬元。
2、鼓勵文化旅遊企業“升規入統”,對新納入規模以上統計範圍、正常生產經營、履行填報義務的文化旅遊企業,給予壹次性獎勵50萬元。
3、支持新引進(新設立)文化旅遊企業,建設冰雪主題樂園、冰雪小鎮等特色冰雪度假區,年接待遊客50萬人次以上的,給予壹次性100萬元獎勵。
4、對新引進(新設立)開發戶外休閑、自然遊憩、田園觀光、農耕體驗、康養度假等特色旅遊的文化旅遊企業,年營業收入達到1000萬元以上的,按照年營業收入5%給予壹次性獎勵,最高不超過100萬元。
5、支持新引進(新設立)文化旅遊企業依托北藥、礦泉、中醫藥等特色資源,投資發展文化旅遊康養產業,首次獲評國家中醫藥健康旅遊示範基地創建單位的,給予壹次性100萬元獎勵。
6、支持新引進(新設立)文化旅遊企業發展雲演藝、雲展覽、旅遊直播、旅遊帶貨等新經濟業態,以及全息互動投影、無人機表演、夜間光影秀等沈浸式娛樂體驗產品,年營業收入達到1000萬元以上的,按照年營業收入5%給予壹次性獎勵,最高不超過100萬元。
壹、雲南省文化和旅遊廳明確的補貼
1、根據 2021年接待遊客數量、從業人員數、納稅金額、誠信經營等指標,對全省旅行社進行綜合考評。按排名位序分別給予前100位的旅行社紓困補助,第1—10名補助100萬元,第11—30名補助80萬元,第31—50名補助50萬元,第51—70名補助30萬元第71—100名補助10萬元。補助資金由省級財政保障
2、根據2021年累計接待遊客數量、從業人員數、納稅金額等指標,對全省旅遊演藝企業進行綜合考評。按排名位序分別給予前20位的旅遊演藝企業紓困補助,第1—5名補助100萬元,第6—10名補助50萬元,第11—20名補助30萬元。
3、對文旅企業2022年新增流動資金貸款,按企業實際獲得貸款利率的50%予以貼息,貼息利率不高於5%。同壹企業同壹筆貸款,已享受國家和省級其他貸款貼息政策支持的,不再重復補助。
二、吉林省人民政府補貼:
1、對2020-2021年雪季運營的旅遊滑雪場,按營業收入金額給予補助。截至2021年1月21日,營業收入達到1000萬元(含)以上的,壹次性補助200萬元;營業收入500萬元(含)至1000萬元之間的,壹次性補助100萬元;營業收入200萬元(含)至500萬元之間的,壹次性補助50萬元。
2、對2020-2021年雪季開始至2021年1月21日運營(含受疫情影響暫時停業)的4A級及以上旅遊景區(不包括開放式城市不收費公園類型景區)給予定額補助。其中,對5A級景區壹次性補助60萬元,4A級景區壹次性補助40萬元。
3、對2020-2021年雪季開始至2021年1月21日運營的4A級及以上鄉村旅遊經營單位給予補助。其中,對5A級的壹次性補助10萬元,4A級的壹次性補助8萬元。
4、對全省規模較大、受疫情影響嚴重的旅行社,按照繳納社會保險在職職工人數規模給予補助。其中,對職工人數50人以上的給予壹次性補助80萬元;職工人數30-49人的給予壹次性補助50萬元;職工人數10-29人的給予壹次性補助10萬元。
5、對2020年評定為5A級和4A級的鄉村旅遊經營單位,分別壹次性獎補50萬元、30萬元。對2020年評定為吉林省工業旅遊示範點的單位,給予壹次性獎補5萬元。
法律依據:《黑龍江省文化旅遊產業招商引資若幹扶持政策》壹、市場主體扶持政策措施
(壹)世界500強文化旅遊企業、“全國文化企業30強”和“中國旅遊集團20強”,以及主板、創業板、科創板和北交所上市的文化旅遊企業在我省新設立總部或區域總部,年營業收入達到5000萬元以上的,按照年營業收入的5%給予壹次性獎勵,最高不超過50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