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借款申請人及***同申請人至少壹方是在沈陽公積金中心繳存住房公積金的單位繳存職工;
2、借款申請人及***同申請人首次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
3、原商貸銀行同意提前部分(全部)償還商業貸款;
4、借款申請人及***同申請人名下除申請商轉公的1筆個人住房商業貸款以外,不得有其他住房貸款,且該筆商貸已償還5年(含)以上,近2年內無逾期還款記錄;
5、原商貸所購房屋用途為自住住宅,並且位於沈陽市行政區域內。沈陽公積金中心所轄鐵路分中心、電力分中心繳存職工在其工作所在地購買的自住住宅,也可辦理商轉公貸款;
6、原商貸所購房屋已辦理《房屋所有權證》或《不動產權證書》,除原商貸銀行外,該房屋無其他抵押權人。
沈陽商代轉移公積金的手續:
1、申請人及***同申請人持身份證原件、原商業借款合同原件及還款計劃到中心各管理部申請轉公積金貸款;
2、中心各管理部對申請人及***同申請人的信用情況、貸款資格進行審核,並確認是否同意辦理轉公積金貸款,同時出具《轉公積金貸款確認單》;。
3、可辦理轉公積金貸款的申請人提前全部償還原商業貸款剩余本金,並辦理房屋抵押註銷手續;
4、申請人持以下轉公積金貸款要件到繳存公積金所在區域的管理部辦理轉公積金貸款。
綜上所述,申請人及***同申請人持身份證原件、原商業借款合同原件及還款計劃到中心各管理部申請轉公積金貸款,申請人持以下轉公積金貸款要件到繳存公積金所在區域的管理部辦理轉公積金貸款。
法律依據:
《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二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壹的,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壹)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離休、退休的;
(三)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的規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項規定,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的,應當同時註銷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
職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職工的繼承人、受遺贈人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無繼承人也無受遺贈人的,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納入住房公積金的增值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