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壹般退貨
(1)含義:指已辦理進出口申報手續,海關已放行的退運貨物。(加工貿易退貨除外)
(2)報關程序:
①退回的進口產品(兩種情況)
需要填寫進口貨物報關單。
收匯核銷:重點是提交什麽單據(見教材169)。※
A.原貨物出口時的出口報關單
b、加蓋核銷專用章的“出口退稅外匯核銷單專用章”
c、稅務局出具的“出口貨物退回已完稅證明”
保險公司的證明或承運人的超載或欠載證明。
同時簽發進口貨物報關單。
未付匯:重點看提交什麽文件(見教材169)。※
A.原貨物出口時的出口報關單
b、外匯核銷單
c、報關單退稅聯
d,並同時出具進口貨物報關單。
出口貨物自出口之日起1年內原狀退貨進境的,海關核銷後不征收進口關稅。原出口時已征收出口稅的,再次繳納因出口而退還的國內環節稅的,自繳納出口稅之日起1年內予以退稅。
②退貨出口
填寫“出口貨物報關單”。
知道需要提交哪些文件以及退稅的時限(見教材169)。
加工貿易退貨
(1)未核銷《加工貿易登記手冊》的,退回貨物申報為加工貿易。
(2)《加工貿易登記手冊》已核銷的,申報為入出境修理貨物。
2.直接退貨:
(1)含義
指進境後向海關申報,但因特殊原因無法繼續辦理進口手續,經主管海關批準全部退運境外的貨物。
(2)範圍
(理解記憶,第二個範圍包括四種情況,見教材170,重要考點)。
(3)報關程序(理解見教材170)
1,意思是:
指經海關申報出口後,海關放行,但因故不能裝上運輸工具的貨物,發貨人申請退運出海關監管區域且不會出口的貨物稱為退運貨物。
2.報關程序
(1)明知出口貨物未裝載運輸工具,自出口之日起3日內決定不予辦理通關手續的。
(二)經海關批準並註銷出口報關單後,貨物方可運出海關監管場所。
(三)已經繳納出口稅款的貨物,自繳納稅款之日起1年內,可以向海關申請退稅。
(4)辦理通關手續後,海關將註銷所有單證,刪除與報關相關的電子數據。